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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钻戒被拒发货,合同违约责任如何承担?法律判决详解

债权债务 3年前 (2023-07-04) 浏览 130

近日,澳大利亚布里斯班的一名男子通过网络平台花费1110澳元(约合人民币5810元)为未婚妻购买了一枚两克拉的钻戒,但随后被商家告知该钻戒的价格标错,实际应为3.4万澳元(约合人民币17.8万元)。商家拒绝发货,男子随即采取法律手段起诉该钻戒公司。最终,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他的诉求,要求商家发货并赔偿相关费用。商家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但二审仍维持原判,并进一步要求公司立即发货,同时承担原告的诉讼费用和1.5万澳元的律师费。该钻石公司的经理表示:“这场官司可能会让公司倒闭,我们不得不做出这枚钻戒然后关门。”他坦言,任何人都知道两克拉的钻戒不可能仅售1100澳元,“我简直不敢相信法官会判原告胜诉。”

在合同纠纷中,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包括继续履行、补救措施和损害赔偿三种。

(一)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行,是指在债务人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强制其履行合同。根据《合同法》规定,若一方未支付价款或报酬,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支付;若一方未履行非金钱债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另一方可以要求其履行,但存在以下例外情况:
1. 法律上或事实上无法履行;
2. 履行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履行费用过高;
3. 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提出履行请求。

(二)补救措施
补救措施是指在债务人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要求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如修理、更换、退货等。根据《合同法》,若合同对违约责任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受损方可根据标的性质和损失程度,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责任。

(三)损害赔偿
当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时,若在履行义务或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仍存在其他损失,违约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的方式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以及适用定金罚则等。

1. 赔偿损失
损失赔偿应相当于因违约所导致的实际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可能损失。当事人可在合同中约定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此外,若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还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双倍赔偿责任。同时,守约方有义务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若未采取措施导致损失扩大,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应由违约方承担。

2. 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是违约方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支付的一定金额。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守约方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若违约金过高,则可请求适当减少。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违约金超过损失30%的部分可予以减少。若合同中约定了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仍需履行债务。

3. 定金
若合同中同时约定了违约金和定金,一方违约时,守约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但不能同时主张两者。守约方仍有义务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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