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诚信面馆开15年 顾客付款找零全靠自觉
四川诚信面馆开15年
一间30多平方米的门面,除去灶台,只能放4张桌子,加上门前摆放的几张桌子,就是刘霞和朱五星夫妇所经营面馆的全部场地。和周围的饭店相比,这家面馆既不高档也不精巧,为何有这么多人前来?几位顾客笑着说:这家面馆牛得很,老板只管煮面,顾客喊面、端面、付钱、找零等,全都要自己动手。
“面馆只有红汤、清汤两种口味的香菇面,配售少量香菇小笼包。”朱五星说,自己是名退伍军人,曾在外地从事餐饮行业。2002年和妻子回到老家开了这家面馆。开店之初也是自己收钱,但生意好起来后,人手不够,加之有顾客曾提出“手拿了钱又去拿面不卫生”,他干脆选择了让顾客自助付钱。
香菇面6元钱二两,香菇包5元一笼。从上午8点到10点,成都商报记者统计,共有近百人吃完早餐自助付钱走人,无一人拿错钱或吃完面没付钱。既然老板不管钱,有没有想过吃了悄悄溜掉?几位食客连连摆手:“那也太笑人了吧,朱老板信得过大家,我们也不能坏了朱老板的规矩。”(新闻来源:网易新闻)
客人如故意多找钱构成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收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还受损失的人。”正是因为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因此虽属既成事实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不当利益应返还给受损失的人。
如果是客人在自助找零时故意多找,则构成恶意的不当得利。恶意受益人是指明知无法律的原因而取得利益的受益人。基于得撤销而经撤销的行为所为的给付,受领人知其撤销原因的,也视为明知无法律上的原因。受益人于受领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其后知晓的,自知晓之日起,成为恶意受益人。
恶意受益人负担较善意受益人严厉的返还义务,应当返还其当初所受的一切利益、本于该利益所生的利益以及当初所受利益的利息。若恶意受领的利益不存在,不论其不存在的原因如何,受益人都应当如数偿还,不得主张因利益不存在而免除偿还义务。
恶意受益人为取得、保存增加该利益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可以向权利人主张偿还,或从返还额中扣除;恶意受益人支出的有益费用,只能在现存的增加额限度内要求返还,或予以扣除。恶意受益人依上述方法返还受损者利益,仍不足以弥补受损者损失时,恶意受益人应承担赔偿义务。此项赔偿义务为一种特别赔偿义务,不以受益人故意或过失为要件。
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见》对不当得利返还范围的解释,并未区别受益人为善意或恶意,而是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和管理费后,应当予以收缴。依据该解释,不当得利返还义务的范围仅限于原物及孳息,其他收益上缴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