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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楼顶建空中花园种花养鱼遭拆除,违建问题引争议

债权债务 3年前 (2023-07-29) 浏览 184

金羊网讯,袁先生在自家居民楼的屋顶上打造了一个别致的“空中花园”,种植花草、养鱼种菜,甚至用砖红色瓷盆模拟“荷塘”,细水管搭建“小水渠”,营造出一片绿意盎然的空中景观。他最初只是出于对居住环境的美化考虑,将书房阳台与防空洞排气塔之间的空隙巧妙利用,将原本光秃秃的排气塔顶部改造成一个自给自足的小天地。

袁先生的妻子朱女士表示:“刚开始只是想着种点菜,站在那儿感觉很舒服、很美观。”随着“空中花园”的逐步完善,袁先生还添置了两棵葡萄树,铺设了葡萄藤架,到了秋天,鸟儿纷纷前来啄食果实,叽叽喳喳的鸟鸣声也让这片空间充满了生机。

然而,袁先生的这一改造却引发了邻居的不满。赵女士指出,袁先生的“空中花园”破坏了屋顶的防水层,导致她家长期出现渗水问题,而且花园中的“小桥流水”声也影响了她的正常休息。多次自行维修未果后,赵女士于今年1月将袁先生和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拆除花园、开通消防通道,并赔偿屋顶维修费用共计3580元,同时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市民楼顶建空中花园种花养鱼遭拆除,违建问题引争议插图

对此,郑州商易物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张先生表示,裙楼楼顶属于公共空间,属于全体业主的公摊面积,根据相关物业管理法规和《物权法》的规定,业主不得擅自占用公共区域。而法邦网合作律师则指出,“空中花园”属于违章建筑,依据《城乡规划法》,未经规划部门审批的建筑均属违法,相关部门有权进行查处。物业公司虽无直接执法权,但拥有小区管理职责,可以督促业主自行拆除。若业主拒不配合,其他业主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拆除违建并停止侵权行为。

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屋顶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因此在使用过程中需兼顾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由于屋顶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具有重要的逃生功能,且直接覆盖赵女士的住宅,因此必须保持其安全与安静。经过法官多次解释,袁先生最终同意拆除“空中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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