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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羊取出6颗羊宝 天然孳息所有权如何归属

债权债务 1年前 (2023-08-01) 浏览 90

母羊取出6颗羊宝

陈勇在塔山镇开了一家羊肉铺,他说,所有的羊都是自己在乡下喂养,现在饲养了100多只。10月29号,陈勇杀羊时发现,有一只养了7年多的母羊特别瘦弱,仅有七八十斤,比其它羊足足瘦了30斤有余。就是在这只瘦羊的胃里,发现了“羊宝”。说话间,陈勇的妻子小心翼翼地端出了一个大盘子,里面装着6个咖啡色物体。直播绵阳记者称了一下,最大的一颗有75克重,最小的一颗也有40克重,总重360克。

“我杀羊的时候,在胃里摸到了这个,当时不晓得是啥子,还剥开了一点看,里面跟外面看起来是一样的。我杀羊20多年,至少杀了6000只,从来没遇到过。”陈勇说,后来他在网上搜索过,网上的“羊宝”照片跟他取出来的东西一模一样,有网友说价格能卖到2万多元一克,也有报道称其他省市有人取出7颗羊宝卖了480多万元。

今天下午,直播绵阳记者来到三台县农业局,找到相关方面的专家进行鉴定。在仔细询问陈勇取出“羊宝”的时间、过程后,并征得陈勇的同意,两位兽医师选取了其中一个最小的剖开,查看里面的成分。

“从医学角度来说,这是羊在采食过程中吃了一些不容易消化的、角质化的东西,慢慢形成一种异物,通过它自己的包裹,日积月累形成的。我们初步判断,这个是羊宝。”三台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师蒋维君说,但现在无法检测具体的成分,因为羊吃了不同的物质,形成的羊宝就不一样,成分不同,药用价值也有差别,所以无法确定陈勇的羊宝价值。听说自己杀羊取出来的东西真是个宝贝,陈勇特别高兴,“很激动,有机会拿到省上去做进一步鉴定,看看到底值好多钱,有商家需要的话,我就把它卖了。”

天然孳息的归属问题

《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孳息是与原物相对而言的,指由原物而产生的物,包括天然孽息与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指依物的自然属性所产生的物。天然孳息的范围非常广,主要来源于种植业和养殖业,如耕作土地获得粮食和其他出产物,种植果树产生果实,包括竹木的枝根,养殖牲畜获得各种子畜和奶产品等。天然孳息是原物的出产物,一方面人们占有使用原物并对其进行生产劳动,其目的就是获得出产物、收获物,因此法律规定天然擎息的归属,实际上就是对劳动的保护;另一方面,日常生活中也常发生原物在脱离所有权人的情况下而产生孳息的情形,因此确定孳息的归属尤显必要。

天然孳息,自从与原物脱离后,会立即产生归属的问题,但是天然孳息的处理原则,民法中甚为复杂。对天然孳息,罗马法的处理原则是“生根的植物从属于土地”,即原物的所有权人取得孳息的权利,但是法律允许其他人提出可以对抗原物所有权人的抗辩。因此,本法明确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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