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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天虹商场劣质化妆品致多名大学生毁容事件引关注

债权债务 3年前 (2023-08-01) 浏览 166

4月23日,南昌天虹商场举办了一场活动,为参与的学生提供化妆服务。许多大学生踊跃参加,然而活动当晚,微信群中便陆续有学生反映脸部出现红肿、灼热等不适症状。面对学生的反馈,主办方负责人始终未作回应。次日,情况愈发严重,部分学生晒出照片,显示脸部出现疤痕、红肿甚至糜烂流液等现象,成为共同特征。

5月2日上午,记者致电南昌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公司正在处理此事,并建议联系李姓营销策划经理了解具体情况。随后,记者联系了李经理,她回应称,学生所反映的情况存在夸大,仅有7人出现不适,公司已安排专人陪同就医,并承担了相关治疗费用。她还提到,其中一名伤者拒绝接受治疗,态度较为抵触。

然而,关于为何此次化妆活动导致30多名学生脸部出现严重糜烂,天虹商场至今未给出令人信服的解释。大学生在活动中因使用商场提供的劣质化妆品而遭受面部损伤,这一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

南昌天虹商场劣质化妆品致多名大学生毁容事件引关注插图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条,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若无法证明自己无过错,则需承担相应责任。第七条则指出,行为人损害他人权益,无论是否存在过错,若法律有明确规定,应依法承担责任。

此次事件中,大学生因商场提供的化妆品质量不合格而受到伤害,损害结果与商场的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因此受害学生有权向商场提出索赔,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商场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若造成残疾,还应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若造成死亡,还需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大学生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在参与商场活动时因化妆品质量问题而受到伤害,其合法权益亟需得到保障。希望商场方面能够尽快公开调查结果,妥善处理此事,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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