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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住星级酒店遭进房抢劫 事后要求酒店赔偿遇僵局

债权债务 1年前 (2023-08-01) 浏览 67

女子住星级酒店遭两男子进房抢劫

女子住星级酒店遭进房抢劫 事后要求酒店赔偿遇僵局插图

周女士当天被两男子尾随闯入这间客房

4月14日18时20分左右,周女士来到位于大学东路永恒朗悦酒店办理入住手续。她办完登记手续准备乘电梯上楼时,两名男子紧随其后进入电梯。电梯来到22层,两名男子一前一后又跟随周女士出了电梯。由于当时正值酒店入住高峰,周女士以为这两人是酒店的客人,也没在意。到达2217客房门口,周女士刷卡进屋,还没来得及关门,就被那两名男子从后面推入房间。两名男子用房里的被子将周女士包裹起来,发现周女士想呼救,其中一名男子就抽出利刃,威胁说“我们今天只要钱而不想伤害你,但你要不听话,就别怪我下毒手”。吓得魂不附体的周女士不敢再反抗。随后,两名男子将房里的电视机打开,将音量调大,开始对周女士进行搜身。周女士身上的200多元现金、手机和银行卡被搜走。两名男子还逼着周女士逐一说出每张银行卡的密码。抢劫得手后,两名男子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宽胶带,要封上周女士的嘴。周女士担心他们杀人灭口,急中生智说自己的朋友马上就要回来了,让他们赶快离开。两名男子犹豫一下后,赶紧用胶带封上周女士的嘴,并将她的双手、双腿捆起来,然后匆忙离开房间。

事后要求酒店赔偿遇僵局

劫匪离开后,周女士拼命挣扎,好不容易将胶带挣脱松动,通过房内电话通知了酒店前台。酒店工作人员赶到,将周女士解救,并报警求助。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上尧派出所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开展调查工作。经过调查,发现嫌疑人不仅用周女士的银行卡从柜员机提取现金,还利用她手机绑定的支付宝、微信账户大肆消费。直到周女士将所有的银行卡挂失,这种情况才停止。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周女士入住永恒朗悦酒店,酒店应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保障客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然而周女士却被两名男子公然在酒店房间实施抢劫遭受人身与财产的巨大伤害与损失,不得不说,酒店的安保确实存在一定程度的缺陷及漏洞,希望该酒店能以此为戒,加强酒店的安全巡逻与安保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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