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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6岁男童被高空坠落衣架砸伤 天降利器致人重伤谁担责?

债权债务 3年前 (2023-08-04) 浏览 199

天降衣架砸中男童头部,引发关注。16日下午,重庆南岸区康德国会山小区一名6岁男孩小杰(化名)在与奶奶散步时,突然被从天而降的衣架击中头部,导致血流不止。事发后,小区居民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救援人员赶到现场后,发现衣架为金属材质,长度近1米,已直接插入小杰左前额。尽管小杰当时仍有呼吸和心跳,但已出现意识模糊的情况,初步判断其颅骨受损。

为确保治疗效果,救援人员在急救车上对小杰进行了初步处理,随后将其送往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在医院,小杰接受了紧急手术,成功取出颅内的衣架,并被转入神经外科继续治疗。目前,小杰生命体征平稳,已脱离生命危险。

此次事件再次引发公众对高空坠物问题的关注。高空坠物不仅威胁人身安全,也对公共安全构成隐患。近年来,类似事件频发,社会对此类问题的反思不断加深。究其原因,主要包括侵权人难以认定、证据收集困难以及“法不责众”的观念影响等。

重庆6岁男童被高空坠落衣架砸伤 天降利器致人重伤谁担责?插图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若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第八十七条进一步指出,若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应给予补偿。

而《民法通则》第126条则规定,若能明确致害人,其所有人或管理人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能证明损害由不可抗力(如台风、地震等)造成,则可免责。此外,《物权法》第70条和第71条强调了业主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及共有部分的管理责任,第72条第一款则明确指出,业主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逃避责任。

由此可见,高空坠物不仅涉及个人责任,更关乎整个社区的安全与管理。如何有效预防此类事件,明确责任归属,已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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