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流浪女是海归 谁是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郑州流浪女是海归
郑州流浪女是海归,流浪女用英语赶走记者,怪不得引人关注。她一定有着非同寻常的经历,曾经风光无限,现在穷困潦倒。
近日,在河南金水河边,很多人来看望一个流浪女。经媒体报道了这个面容娇好、会说英语的流浪女后,社会救助组织和心理专家赶到现场帮助他。流浪女婷婷(化名)小时候家境富裕,曾去新加坡留学,后来精神受到刺激。加上妈妈有精神病,自此她变得疯疯癫癫。婷婷的舅舅不愿接她回家,她目前已被送到郑州市精神病防治医院。
1、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配偶;②父母;③成年子女;④其他近亲属;⑤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此外,精神病人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担任监护责任,经有关单位同意的,出可以担任监护人。
2、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没有上述范围的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的,有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可以从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近亲属、朋友中指定监护人。当近亲属对于由谁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时,有关单位、组织可以进行调解并从他们中间指定监护人。
3、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因故暂时无法行使监护权,可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承担。受委托担任监护人的人为委托监护人。在此情形下,除有特别规定之外,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仍由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承担,但委托监护人对此确有过错的,应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