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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公开工资福利,人均高达21万元引热议

法律知识 3年前 (2023-06-11) 浏览 180

最近,一则关于街道办公开工资福利支出的新闻再次引发热议。此前,公务员“哭穷”的话题曾在网上广泛传播,塑造了公务员生活艰难的形象。而这次街道办的预算公开,却让大家重新审视了对公务员的认知。从公布的预算结构来看,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以及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多个方面。

不少网友对此表示疑惑:街道办是否属于政府机关?其工作人员是否为公务员?据法邦网报道,截至昨日,北京市已有13个区县陆续公开了2014年的预算情况,涵盖数百个区县委办局和街道办。其中,石景山区成为北京首个在区县级政府层面公开人均工资福利支出的地区,共有31个部门同时公布了工资福利和在职人员信息。

以八宝山街道办事处为例,该街道在职人员共97人,工资福利支出达2078.2万元,人均支出约为21.42万元。这一数据不仅体现了街道办工作人员的薪酬水平,也反映出基层政府财政支出的实际情况。

街道办公开工资福利,人均高达21万元引热议插图

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是由地方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在特定行政区域内设立,代表设立机构管理该区域内的某一方面行政事务。其主要职责是处理辖区居民的日常事务,工作人员的编制由政府任免,部分人员也可能通过居民选举产生。他们享受财政保障的待遇,属于公务员体系的一部分。

根据相关规定,派出机构分为三类:一是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的行政公署;二是由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设立的区公所;三是由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街道办事处。其中,街道办事处的设立需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因此,街道办工作人员确实属于公务员,其工资水平也相对较高。不过,公务员的薪酬差异较大,核心部门和经济发达地区的公务员收入普遍较高,而基层公务员的待遇则相对较低。这一现象也反映出公务员体系内部的结构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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