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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限额令招不满 支付机构有哪些义务(图)

法律知识 2年前 (2023-06-11) 浏览 104

央行限额令招不满  支付机构有哪些义务(图)插图

央行限额令招不满

央行限额令招不满,“剁手族”得了多年的网购上瘾症,终于有望治好了。央行已经把败媳妇看得死死的了。也有网友表示不满,嫌央行管得宽。

央行近日向第三方支付企业下发《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手机支付业务发展指导意见》草案,进行征求意见。草案指出,个人支付账户转账单笔不超过1000元,年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个人支付账户单笔消费不得超过5000元,月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超过限额的,应通过客户的银行账户办理。网友称,基本不忍直视,我妈都没管我一个月在网上花了多少钱,央行你凭啥管我呢?

支付机构有哪些义务

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支付机构不得为客户办理或变相办理支付账户逇透支和现金存取、以及融资、担保业务。

支付机构要求客户提供有关资料信息时,应告知客户使用目的和范围,客户信息保护措施,以及客户未准确提供或提供虚假资料信息的后果;支付机构承担为妥善保管和使用客户信息导致信息被盗用的后果和责任。

支付机构应至少每年对内部控制制度、业务处理系统、交易监测系统、信息安全管理等风险防控机制开展一次全面的风险评估,并完善支付安全措施。

支付机构提高网络支付服务收费标准或新设收费项目的,应至少于执行日前3个月在网站公示。支付机构应在提高收费标准或新设收费项目后、客户首次办理相关业务前,确认客户知悉该服务收费标准并保证客户对该服务的选择权。(法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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