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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机关食堂开放 或违反财政纪律(图)

法律知识 2年前 (2023-06-11) 浏览 120

昆明机关食堂开放  或违反财政纪律(图)插图

导语:

昆明机关食堂开放,食堂承包单位还是享受了各种优惠,比如集中采购食材、设施租金低廉甚至全免等补贴。这种补贴是为了保证公务员能够安稳工作解决吃饭问题的,可以算做机关干部福利待遇的一部分。但是,如果把这种好意无限的放大,最后会导致财政资金越来越紧张,某片区域的餐饮市场不景气等。从法律上看,昆明机关食堂对外开放的做法或许违反了财政纪律,不值得提倡。

事件回顾:

昆明市级机关食堂开放再探访:解决了周边居民就餐问题

昆明市机关食堂自2011年开放以来,解决了许多周边居民就餐难的问题。据了解,12个机关食堂最高峰时曾有13000余人前来就餐,就餐者中公务员和其他人员各占一半。换句话说,最多时惠及了6500余人。

昆明市行政中心食堂饭菜价格也比较优惠,一荤两素6元,两荤两素8元,三荤两素10元,米饭不够还可以免费加一次,咸菜和汤免费取。物美价廉吸引了不少周围上班人群。

“我们有很多家食堂,其实外来人员来吃应该没问题。”公务员张小姐说,只是大家都想去离自己最近的食堂就餐。离他们最近的11号楼的餐厅人就不少,有时候还是会没座位,可能外来人员走过来也很近吧。

记者了解到,这些美食无论是行政中心工作的公务员还是外来人员都可以购买。小史也提出建议希望大家遵守秩序,“比如周五下午,总是有很多人乱插队抢购包子馒头。”他说,其实多个食堂都供应着同样的糕饼面点,不用抢也不用挤,大家可以尝试多去几个食堂看看,没准就能找到没人排队的。(来源于春城晚报)

法邦时评:

或违反财政纪律

成熟而且规范的市场经济国家对任何过度福利化都抱有天然的警惕,因为无法在其他市场主体那里得到复制的竞争优势,最后都跳不出财政补贴的窠臼。

再往深里说,中央已经明确“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上发挥决定性作用”,那么任何可能干扰市场秩序的行为,尤其是来自政府的行为,就必须受到约束,而不能在“惠民利民”的口号下,任意而为。按照法治原则,政府“惠民利民”也必须依法行事,像政府提供的任何公共产品一样,获得法律的授权,简单一点说,就是接受财政纪律的约束。这里不但涉及机关食堂可否享受隐形补贴,更涉及机关补贴可否面向不特定的公众?政府公务员如果拿着纳税人的钱,在大街上,不问对象地发放福利品,如此“惠民利民”,能为之叫好吗?

今天的群众不是一个政治概念,而是一个法律概念,其中只有那部分符合法律限定条件的人员,也就是可以享受社会保障和公共福利的人员,政府才能也应该给以优惠待遇,而其内容、范围和程度仍然需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公务员需要有道德,但首先需要有法制意识,不能图一个“惠民利民”的口碑,却忘记了政府必须遵守法律和维护市场秩序的根本。

网友评论(新浪微博):

慷纳税人之慨

@细马赶三老:坚持住啊,别作秀啊!一个人做一件好事不难,难的是做一辈子好事不做坏事。

@雪国列车2014:估计要被吃垮,那么便宜。

@goodluck13888:慷纳税人之慨!

结语:

为便民、利民固然是好,但机关食堂的开放,更要长远考虑,全盘谋划,不宜跟风。机关单位做好本职工作,提升办事解难的能力和水平,服务于民远比食堂的开放更为重要。(法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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