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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抱怨让座遭殴 该为公交让座立法吗(图)

法律知识 2年前 (2023-06-11) 浏览 135

女孩抱怨让座遭殴   该为公交让座立法吗(图)插图

女孩抱怨让座遭殴

女孩抱怨让座遭殴,在全国大多数地方,公交车上给老弱病残孕让座只是道德义务,还不是法律义务。2013年下半年,南京市试图将不让座就下车写进法律,引起了很大争议。

昨日下午2时30分,沈阳女孩小朱跟母亲打算去中街购物,从215路莲花街终点站上车,小朱突然听到有人说,“老人有心脏病,你给让个座呗?”小朱抬头看了看,一位70多岁老大爷站在她左前方,于是缓缓站起来让座,嘴里嘟囔着,“怎么这么多人偏让我让座呢,什么意思?”一位女士随后伸手打了小朱一巴掌。小朱左手沾有血迹,右手拿着纸巾一直擦拭着正在流淌的鼻血,“女的打完我,男的就拽着我,往窗户上撞,头撞了两下玻璃,之后老头儿给我鼻子一拳。”小朱妈妈随后报警,给爱人打电话:“三个人把我们打了,在四六三医院这215车上呢……”

该为公交让座立法吗

用法律管道德问题,旨在利用法律对不道德行为的约束力,即通过规定人们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来惩恶扬善。但是道德问题无法量化,这就令道德立法常常缺乏可操作性。比如,“不让座”的是全车的有座之人,还是与老弱病残孕距离最近的个别人?“常回家看看”的频率是什么,看的程度有哪些?如果道德立法缺乏必要标准和裁决程序,就会陷入“剪不断、理还乱”的境地。

社会道德的养成,首先要靠自律,还需要借助社会舆论、宣传教育以及公共谴责等外力的引导与激励,立法应是末位的选择。立法前是否倾尽全力开展道德宣传教育?是否所有道德教育都行之无效?其实,德育是一个高投入、慢产出的工程,需要苦心经营,遇到道德滑坡问题,就让道德给法律“让座”,是对“法治社会”的误读。

维持社会的和谐有序,需要法律与道德这两个车轮协同合作,二者应当各司其职、相互促进,切不可让道德给法律“让座”成为常态。只有相信道德的力量,才能让点滴德育汇成江海。(法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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