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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医院定价权全面放开,医疗服务价格如何确定?

法律知识 3年前 (2023-06-12) 浏览 179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503号),明确放开非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此举标志着民营医院在定价权方面进一步实现市场化,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已实行市场调节价,此次政策调整进一步扩大了市场定价的范围。

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意味着这些机构可以根据市场供需和竞争状况,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自主制定服务价格,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价格相对稳定,政府不再进行不当干预。这一政策有助于激发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卫生领域的积极性,推动健康服务业的多元化发展。

民营医院定价权全面放开,医疗服务价格如何确定?插图

同时,政府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在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特点,拓展更多满足群众多样化和个性化需求的服务项目。其收费方式也更加灵活,可以按服务项目收费,也可以按病种打包收费,甚至按服务人次等方式进行定价。

为方便群众识别和监督,各地将统一公布仍由政府定价的公立医疗机构名录。名录之外的所有医疗机构均视为非公立医疗机构,其服务价格将完全由市场决定。这一举措有利于提升医疗服务的透明度,增强公众对医疗市场的信任与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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