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江水污染 怎么认定严重污染环境(图)
导语:
富春江水污染,透过这场真相与谣言赛跑呈现在受众面前的表象,人们不难发现,真正的赛跑,是在权力的人性与行政的惯性之间展开。谣言没流传,是因为真相没给谣言传播的机会。谣言没机会,是因为官方整个处置过程保持与了民众的诚意。
事件回顾:
危化品进富春江富阳停水3小时
昨日凌晨3时左右,一辆装载有四氯乙烷的槽罐车,行至320国道浙江桐庐境内时,发生侧翻,造成四氯乙烷泄漏,部分四氯乙烷流入富春江,造成部分水体受到污染。为确保安全,富阳市政府发布公告,从中午12时暂停从富春江取水。
杭州市环保局昨日下午4时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槽罐车泄漏污染基本得到控制,此前停止取水和自来水供应的富阳市下午3时已经恢复供水。(来源于新民晚报)
专家律师易轶点评:
怎么认定严重污染环境
刑法规定了环境污染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那么什么是“严重污染环境”呢?林鑫沃邦律师事务所易轶律师说,按照最新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一)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
(三)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
(四)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五)两年内曾因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前列行为的;
(六)致使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小时以上的;
(七)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八)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
(九)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十)致使疏散、转移群众五千人以上的;
(十一)致使三十人以上中毒的;
(十二)致使三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十三)致使一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十四)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
网友评论(新浪微博):
看来矿泉水要常备
@胡冰蜀黍:富春江水源又被污染,刚在超市竟然没发现有人抢水,于是采访了一下身边一位挑咸鱼的大妈:“大妈,富春江水污染了,你怎么不买水啊?”大妈蛋蛋的说:“不买了,马勒戈壁,上回钱塘江污染抢的水还没喝完呢!”
@ZouzeDan:安全饮水必将是一门大生意! 但,这个GDP增量是无奈的“补课”!
@杯水怀心:中国的地下水污染,可以灭绝后代,中国癌症村到处是。政府不作为,难道故意让亏空的养老保险无人领取?! 长江、黄河、杭州、兰州、富春江,还有啥地方????
结语:
2013年月,最高法、最高检发布的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给我们一个确切的信号就是,被小看污染环境!以前或许觉得大自然随便欺负,现在有政府撑腰了,打狗也要看主人。虽然大自然比政府的力量强多了。(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