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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护人员罢工抗议医闹 医院罢工病人怎么办(图)

法律知识 2年前 (2023-06-17) 浏览 137

医护人员罢工抗议医闹  医院罢工病人怎么办(图)插图

导语:

医护人员罢工抗议医闹,医患纠纷愈演愈烈,时至今日,医闹终于把医生给惹毛了,再闹,再闹我就把你喝掉!前段时间湖南湘潭产妇羊水栓塞死在手术台,事件经过媒体反复报道、炒作,几经反转,如今事实仍未明朗。

且不管结果如何,我们可以管中窥豹,对中国目前医患纠纷的面目可见一斑:患者不爽,就大闹医院,而医院似乎在媒体上从来都占不到便宜,于是乎认怂了,花钱息事宁人。而今终于有个小强,坚强地站出来罢工抗议医闹。抗议可以,可是医院罢工了,病人怎么办?

那么,我国法律对于罢工究竟是怎样规定的呢?且随小编走一遭。

事件回顾:

百名医护人员集体罢工

据云南信息报 “丽江读本” 微博消息,8月27日上午,玉龙县医院医护人员发起“严惩医闹、还我医院安宁、谁敢治病救人”的“集体行动”,请要看病的患者暂时到市医院及古城区医院就诊。据记者现场采访,医闹的病人还住在玉龙县医院,医生护士在外面拉横幅、签名抗议。

患者家属介绍,患者2012年因胸椎骨折高位截瘫、多根肋骨骨折、左肾受伤等病住进玉龙县医院,修复脊柱时在该院上了钢板,“当时说好终身不用取,可才一年多就自行断开被迫二次手术取出钢板”,其还称,“两次手术致使病情更加严重,连翻身都无法独立完成”。该患者家属称,“今天医生的集体拒诊与我们无关,我们的事情昨天就已经签字解决了。任他们闹吧,我们的事情已经解决,反正与我们无关”。(澎湃新闻网)

法邦时评:

法无禁止即自由

关于罢工,我国目前的法律没有关于公民享有罢工权的明确规定,但我国法律从来也没有关于禁止罢工的规定。依照基本的法理规则“法无禁止即许可”,对于公民而言,只要法律没有明文禁止,便是可以作为的。所以,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中国没有禁止罢工的法律规定,所以在中国罢工并不违法。或者说,中国没有罢工罪。

值得一提的是,2001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公约》。这一公约的第八条第一款(丁)项规定:“有权罢工,但应按照各个国家的法律行使此项权利。”在中国批准这一公约同时发表的声明中,并没有对这一内容做作出保留或者其他特别的说明。尽管这一国际法的规定要在中国具有国内法的效力,还需要通过国内罢工立法的形式来实现,但“有权罢工”这一国际法律原则,则是中国政府所明确认可的。

关于禁止罢工,部分国家明确禁止所有公共事业的员工参与罢工。例如美国的《铁路劳工法案》明确限制了航空和铁路业员工可以合法进行罢工的场合。

本案中,玉龙县医院作为公共事业单位,医护人员与其他单位职员不一样,其宗旨是救死扶伤,因抗议医闹而集体罢工,我国的法律虽然没有明令禁止,但终归是不妥的。

网友评论:(新浪微博)

医患关系很复杂

@重庆时间七点整:现在人们逐渐形成一种常识:事情不闹大是得不到解决的,而且一有问题,都不走法律途径。

@怪兽的口袋先生:多开药咋不手软呢?你们现在这罢工,就是典型的医闹!

@阿仲2007:医患关系真的很复杂…

结语:

对于医患纠纷这一个词我们并不陌生,几乎每隔一段时间新闻头条就要被它霸占几天,这也不足为奇,奇的是所有的医患纠纷都是一个模式,作为弱势的患者一方,选择的维权方多是大闹医院,期望把事情闹大然后捅到媒体上,国人天性多善良,对于弱者有天生的同情,于是铺天盖地的口水向远方席卷而来,最后医院花钱息事宁人。

然而这一次事件,跳出了以往的固有模式,医院也选择了一种极端的方式——通过罢工来表达不满。但是像医院这样的肩负特殊社会职能的单位,选择了罢工的方式,是否妥当呢?而医院又何至于要选择如此极端的方式呢?这些都值得我们深思。(法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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