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70岁老翁与儿媳通奸产子 其妻告赢11笔房产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岛内一赖姓公公与陆籍儿媳妇通奸,产下一子,公公在儿子过世后,将十笔土地与一栋房子交给儿媳妇继承,但婆婆主张儿媳妇没有继承权。台中地院审理后认为,儿子过世时,儿媳妇仍属大陆地区民众,逾三年未向法院提出继承表示,视为抛弃继承,判儿媳妇的继承权不存在。
台中市七十岁赖姓市民,因二儿子有中度智能障碍,便为他娶一名印尼籍媳妇,并生下一女;但印尼籍儿媳妇指控公公骚扰,离家出走。公公在2002年又为儿子找了陆籍陈姓媳妇,但公公却与儿媳妇通奸,婆婆撞见后,控告先生与儿媳妇,但因罪证不足不起诉。
婆婆将DNA送验,证实孙子非儿子所生,再次提告。台中地院确认二人乱伦产子,各判刑三月,均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