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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70岁老翁与儿媳通奸生子,继承权被法院驳回

法律知识 3年前 (2023-06-21) 浏览 168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一名姓赖的台湾市民与大陆籍儿媳发生不正当关系,并育有一子。在儿子去世后,赖姓公公将十笔土地与一栋房屋交由儿媳继承,但婆婆认为儿媳无继承权。台中地方法院审理后指出,儿媳在儿子去世时仍为大陆地区居民,且超过三年未向法院表达继承意愿,视为自动放弃继承,最终认定其无继承权。

此外,赖姓公公的二儿子患有中度智能障碍,曾娶一名印尼籍妻子并育有一女。但印尼籍儿媳指控公公有骚扰行为,随后离家出走。之后,公公于2002年为儿子另娶一名大陆籍陈姓媳妇,但与儿媳发生婚外情。婆婆发现后曾控告公公与儿媳,但因证据不足未获起诉。随后,婆婆委托进行DNA检测,确认孙子并非儿子亲生,再次提起诉讼。台中地院最终认定该行为构成乱伦,分别判处两人三个月有期徒刑,且均适用易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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