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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回家看看”成奢望?亲情为何需要法律规制?

法律知识 3年前 (2023-06-01) 浏览 216

“常回家看看”成奢望?亲情为何需要法律规制?

春节,本应是家人团聚、亲情升温的时刻,然而现实中,一些老人却因子女长期不归,只能独自在养老院度过佳节。“常回家看看”成了他们心中难以实现的奢望。在浙江省海盐县,一位年过九旬的钱老太因六个子女长期不探望,一怒之下将子女诉至法院,要求他们承担养老院的费用,并履行“常来看看”的义务。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六个子女各自承担起责任,并承诺每周轮流探望母亲。

钱老太含辛茹苦将六个子女抚养成人,如今却因子女的冷漠而独自面对晚年。子女不仅未支付赡养费,还拒绝探望,令老人心寒。虽然她的诉状让子女感到难堪,但子女应明白,探望父母、履行赡养义务是其应尽的责任。尽管法律已对物质赡养作出明确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许多老人更渴望的是精神上的陪伴与关怀。

赡养老人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社会普遍关注的伦理议题。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如何让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已成为政府和社会亟需解决的问题。政府有责任完善养老政策,提供更全面的社会化养老服务,社区居委会也应关注老年人的精神生活。然而,庞大的养老责任不可能完全依赖政府和社区来承担。

“常回家看看”成奢望?亲情为何需要法律规制?插图1

从亲情角度来看,政府和社会的关爱无法替代子女的孝顺。面对日益严峻的“银色浪潮”,除了政府推动社会化养老,更应唤醒年轻一代的敬老、爱老意识。我们不仅要保障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更要关注他们的情感需求,让“常回家看看”成为社会共识,让老人在晚年拥有健康、长寿且充实快乐的生活。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家庭成员应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或冷落他们。尤其对于与老人分开居住的子女,法律特别强调要经常探望或问候。如果子女长期不回家、不打电话关心,不仅会受到道德谴责,还可能构成违法行为。

虽然孝道难以用法律强制,但将精神赡养纳入法律框架,体现了对老年人精神权益的尊重。不可否认,现代生活节奏加快,工作压力增大,子女在照顾父母上确实面临困难。送养老院、支付赡养费是孝心的体现,但金钱无法替代亲情。

法律虽有其作用,却不能完全取代亲情的温暖。若亲情只能通过法律来维系,那其价值何在?“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在我们有能力的时候,不妨多陪伴老人,哪怕只是聊聊家常,也足以温暖他们的心。毕竟,老人的今天,正是我们未来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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