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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险将五一实施 百姓钱袋将更加安全(图)

法律知识 1年前 (2023-06-01) 浏览 131

存款保险将五一实施  百姓钱袋将更加安全(图)插图

储蓄,是勤劳的中国人习惯。随着近年百姓收入的增加,其银行的储蓄也日渐增多,但在面对当前社会暗流汹涌的风险,如银行储蓄被窃时,人们总是有种索赔无门的感觉。对此,五一将正式实施的存款保险制度或将为广大的储户解决此后顾之忧。

存款保险将五一实施

近日,存款保险制度出台,根据我国存款规模、结构等因素,综合考虑我国居民储蓄意愿较强、储蓄存款承担一定社会保障功能的实际情况,将最高赔付额规定为50万,并且于7个工作日内便可足额偿付。而且这个限额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将根据经济发展、存款结构变化、金融风险状况等因素,经国务院批准后适时调整。新制度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条例》并无过多改动,仅对个别条款和字眼细化和明晰。从数量上来看,99.7%的存款人可以享受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的“全额赔付”,绝大部分存款人的资金安全可直接通过存款保险得到全额保障。

保险的理赔机制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二条的规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而对于旨在获得保护存款人利益和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双赢的存款保险制度,是指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交纳保费形成存款保险基金,当投保机构经营出现问题时,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依照规定使用存款保险基金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并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存款以及存款保险基金安全的制度。

存款保险中的储户权利

虽然在多数情况下,保险关系中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同一人。但是在存款保险制度中,银行等交纳保险费的金融机构是投保人,但其却是以储户的财产为标的,因此,储户才是该保险关系中的被保险人。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被保险人在保险关系中享有一定权利:

1、决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及其保险金额,在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的情况下,保险合同无效。

2、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有权指定或变更受益人,而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事先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

3、在某些情况下,被保险人享有保险金受益权。如根据《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只要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即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义务:被保险人没有指定受益人;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并没有指定其他受益人;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放弃受益权,并没有其他受益人。

从存款保险制度的目的初衷来看,作为被保险人的储户,享有保险金的请求权及保险金的受益权应该是其最关心,也最重要的权利。

虽然不知道存款保险制度是否能都起到其应有的保护储户存款安全的目的,但是相信通过运行制度的不断完善,法律规章的不断健全,其定能给储户带来福音。(法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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