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疗调价7天被喊停 “看病贵”中的医保困境(图)
“看病贵”的问题不是最近才出现的问题,是一直都存在的一个社会问题。重庆医疗调价仅仅7天就被紧急叫停,虽然这是多方因素综合的悲惨结局,但是这不得不让我们深思,许多年来的医疗保险,到底在解决看病贵的问题上起到了怎样的作用?
重庆医疗调价7天被喊停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一张重庆尿毒症病人在医院门口表达不满的照片在网上流传。原因是,从3月25号开始,重庆市调整了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这导致不少患者、尤其是患有慢性疾病、需要长期治疗的患者诊疗费因此“飙升”。
对此,重庆市卫计委和物价局紧急喊停了这次只实施了7天的医疗调价。有关部门表示,从4月1号开始调整信息系统,会尽快恢复调整前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结算系统。到本月18号,各医疗机构将陆续退还新旧版本差价中患者多支付的费用;对调减项目少收的费用,由医院记账处理。
3月25号,《重庆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4年版)》正式实施,六大类、7886项医疗服务的价格进行调整。其中,涉及提价的项目共有6577项,是降价数量的5倍。诊查、护理,以及治疗、手术类价格分别提高了30%和13%,大型设备检查、检验类的价格则降低了25%。
第三方支付能力弱——医保同样面临困境
重庆市物价局负责人表示,这次价格调整失败,是因为他们存在调查研究不深入、听取群众意见不广泛的问题;另外,对需要长期治疗、经济负担重的特殊患者考虑不周。
但是,中国医院协会副秘书长庄一强:医疗价格的提高不一定体现在直接向病人收费这个点上去,医院要收费,但病人并没有要多支付,那么由第三方来支付,这第三方是谁呢?病人多拿一部分,政府财政拨一部分,慈善组织拿一部分,医保拿一部分,商保拿一部分,还有民政部救济一部分等,我国目前医改的问题是,第三方的支付能力很弱,全部由政府财政掏,政府财政有压力。全部由医保,医保已经目前面临着很大的一个困难。商保没有发展起来,民间慈善力量没有起来,目前这第三方是缺位的。
参保人如何享受医保待遇
首先,参保人员要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也可按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和非定点药店购药发生医疗费用,除符合急诊、转诊等规定条件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其次,所发生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超出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将按规定不予支付。
第三,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要区分是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还是属于个人帐户支付范围。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最高支付到“封顶线”为止。个人也要负担部分医疗费用,“封顶额”以上费用则全部由个人支付或通过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起付标准以下医疗费用由个人帐户解决或由个人自付,个人帐户有结余的,也可以支付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医疗费用。
医疗保险中的“医疗期间”
医疗保险,是为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因此,对“医疗期间”的认定,对于能否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非常重要。根据原劳动部1994年发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规定,医疗期是指用人单位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而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应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医疗保险虽然在一定程度对解决“看病贵”的问题有所缓解,但是,因为人口基数庞大,医保费用的捉襟见肘,及医保报销繁琐等问题,使得医保在助力医疗改革方面仍然只是隔靴搔痒,重庆医疗调价的失败或许也仅仅只是个缩影而已。(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