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会中意外受伤引发纠纷,法院调解成功赔偿医药费
8月5日,星期天,张某接到好友金某的邀请,称周末大家都有空,希望他能参加聚会。当晚,众人欢聚一堂,气氛热烈,饮酒畅谈。在金某起身倒酒时,不慎撞倒了张某身旁的啤酒瓶。啤酒瓶滚落并撞向墙角,瞬间炸裂,飞溅的玻璃碎片划伤了张某的小腿,导致流血不止。在场的朋友们立即采取行动,将张某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张某因此花费了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600元。
由于张某与金某就医疗费用的分摊未能达成一致,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金某赔偿损失。铜鼓法院立案庭的法官在审阅诉状后,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标的金额较小,且双方为多年好友,决定启动诉前调解程序,安排双方在法院的诉前调解办公室进行协商。经过法官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金某同意承担张某医疗费用的一半,并当场履行了赔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