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退房后如何处理未解除的贷款合同?注意这些关键点
解除购房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很多购房者在与开发商协商一致解除购房合同后,误以为贷款合同也会随之解除,实际上并非如此。退房后若未及时解除贷款合同,可能会带来一系列后续问题。以下是一个典型案例:
王先生在某小区购买了一套尚未建成的商品房,与开发商签订预售合同后,又在某银行办理了按揭贷款并支付了首付款。后来,由于楼盘设计不符合他的预期,他决定退房。开发商爽快地退还了全部首付款,也没有要求他支付违约金,王先生对此感到满意。然而,一个月后,他却收到了银行寄来的催款通知,被告知已拖欠利息及月供数千元。
经了解,原来王先生与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后,开发商并未同步与银行办理解除按揭合同的手续。当他再次联系开发商时,却发现工地冷冷清清,售楼处已人去楼空。听说开发商经济陷入困境,工程被迫停工,王先生顿时陷入困境,随即咨询了律师。
律师指出,购房合同与银行的按揭贷款合同是两个独立的合同关系。即使购房合同被解除,贷款合同也不会自动终止。购房者仍需通过司法程序来解除与银行的贷款合同,并承担剩余贷款的偿还责任。具体是否能够解除贷款合同,需根据购房合同解除的原因来判断,但无论如何,贷款合同不会自动解除。
王先生应尽快向银行申请解除按揭合同,并提供开发商出具的解除合同证明。如果因未及时解除合同而遭受损失,他有权向开发商追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第2款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如果开发商在解除合同后仍不将购房贷款返还银行,其行为缺乏合法依据,构成不当得利。
此外,开发商在解除合同后,仍继续使用银行支付的贷款,这种行为涉嫌诈骗。王先生不仅可以要求开发商归还银行贷款及利息,还可以通过自诉方式追究其刑事责任。
律师提醒广大购房者,在办理退房手续时,应与开发商签订一份明确的退房协议,详细说明退房原因,并约定好相关善后事宜,特别是要明确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已收取的银行贷款。在与银行解除按揭贷款合同的过程中,除了确认开发商的退款责任外,还应注意免除自身的连带还款责任。否则,一旦银行无法从开发商处收回贷款,很可能会向购房者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