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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合同的定义及常见情形详解

合同纠纷 2年前 (2023-09-24) 浏览 194

一、什么是可撤销合同
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是指虽然存在一定的瑕疵,但尚未达到无效程度,仅因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存在缺陷,使得该方当事人有权依法请求变更或撤销合同的合同。当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是否可变更或撤销产生争议时,只有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作出相应的处理。此类合同与无效合同不同,必须由当事人提出变更或撤销的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主动干预。此外,若当事人仅要求变更合同,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直接撤销合同。

二、哪些情形下可以撤销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
1.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在订立合同时,由于自身原因对合同的主要内容产生了错误认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误解必须是在合同订立时就已经存在的,若是在合同订立之后发生,且当时当事人并未预见,则不属于重大误解。
2. 显失公平的合同:在订立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利用自身优势或对方缺乏经验,导致合同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原则,构成显失公平的情形。
3.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若一方通过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或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等情形,迫使对方在非自愿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变更或撤销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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