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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撤销权是什么?哪些情况下撤销权会消灭?

合同纠纷 2年前 (2023-09-29) 浏览 113

一、合同撤销权的定义
合同撤销权,是指在合同存在特定瑕疵的情况下,享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有权通过单方意思表示,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或变更该合同的权利。与绝对无效合同不同,可撤销合同属于相对无效合同。在撤销权人未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仍然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一旦撤销权人行使了撤销权,合同的效力将自始无效,即从合同成立之时起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撤销权作为一种法定权利,当事人可以选择行使该权利,也可以选择放弃,不主张撤销合同。

二、合同撤销权的消灭情形
合同撤销权的消灭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种情况:

(一)撤销权人未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
根据法律规定,撤销权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将消灭。这意味着,如果当事人在一年内未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合同的请求,法律将不再保护其撤销权,合同将被视为有效。
该“一年”期限为除斥期间,而非诉讼时效,因此不适用期间中断或中止的规则,是一个固定的、不可延长的期间。撤销权的行使必须在此期限内完成,否则当事人将失去撤销合同的权利,必须履行合同义务。

(二)撤销权人明确表示或通过行为放弃撤销权
撤销权人有权选择是否行使撤销权,也可以主动放弃该权利。放弃撤销权的方式有两种:
1. 明示放弃:撤销权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不再行使撤销权,无论是通过口头还是书面形式。
2. 默示放弃:撤销权人通过自身行为表明其接受合同的约束,例如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时主动履行合同义务,或向对方主张合同中的债权,甚至在对方违约时提起诉讼而非申请撤销合同。
一旦撤销权人放弃撤销权,该权利即告消灭,合同的效力随之转为绝对,撤销权人不得再以相同理由主张撤销合同,否则将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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