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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档案在外地是否需要交社保?公司不交社保怎么办

劳动纠纷 3年前 (2023-06-04) 浏览 142

员工档案是否需要在外地公司缴纳社保?某单位以员工档案未转入本地为由拒绝缴纳社会保险,引发争议。

2012年8月,小陈与北京一家公司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由于小陈是外地户籍,其人事档案仍存放在原籍。在签订合同后,公司附加了一项条款,规定凡人事档案不在本市的员工,公司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因此,公司以小陈档案未转入为由,一直未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小陈多次与公司沟通,但公司回应称,由于没有其人事档案,双方不存在正式劳动关系,自然也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保。无奈之下,小陈向公司所在地的社保稽核部门投诉。经过调查,社保稽核部门认定该公司的做法违法,并依法纠正了其行为。

人事档案是用人单位在员工招聘、培训、考核、奖惩、任用等过程中形成的有关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及工作变动等方面的文件材料,是全面考察员工的重要依据。在计划经济时代,人事档案是确立劳动人事关系的关键凭证。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劳动合同已成为确认劳动关系存在的主要依据。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无论其人事档案是否转入公司,劳动者都应依法享有社会保险的待遇。也就是说,自劳动者入职之日起,用人单位就有义务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而不能以档案是否转移作为是否参保的条件。

该公司的做法明显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其拒绝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社保稽核部门依法介入并纠正其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随着社会不断发展,用人单位的观念也应与时俱进,及时更新对劳动关系和社保责任的认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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