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富商赴俄相亲引热议,涉外婚姻适用哪国法律?
一、中国富商赴俄相亲
据中国青年网报道,2016年10月12日,英国《每日邮报》曾报道,在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市,一家俄罗斯婚介所组织了一场特殊的相亲活动。该婚介所邀请了8位来自中国的单身富商,每位参与者仅需支付1000英镑便可参加。这些富商大多来自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及相关地区,年龄跨度从25岁到46岁不等,经济条件较为优越。据悉,其中6人中有5人成功牵手,达成婚约。
二、涉外婚姻适用哪国法律?
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与外国人士跨国结婚,涉外婚姻的法律适用问题也日益受到关注。我国《婚姻法》并未对涉外婚姻作出专门规定,而是通过相关行政法规、《民法通则》以及《民事诉讼法》中的条款来规范涉外婚姻的法律适用。
根据《民法通则》第147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这意味着,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在中国境内结婚的,适用中国法律;而在境外结婚的,则适用婚姻缔结地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只要该婚姻在当地被确认有效,我国法律也予以承认。因此,我国在处理涉外婚姻时,普遍采用“婚姻行为地法”原则。
不过,《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的几项规定》第4条明确指出,有两类中国公民不得与外国人结婚:一是某些担任特定公职的人员,此类限制主要是为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二是正在接受劳动教养或服刑的人员,由于其违法行为或犯罪行为,正处于法律制裁之下,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因此被禁止与外国人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