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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未入住是否可不交物业费?法院判决明确责任归属

房产纠纷 2年前 (2023-10-28) 浏览 199

案情简介:在比华利山庄小区,瞿某、卢某、修某等9名业主长期拖欠华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庭物业公司)的物业费及水电费,共计48万余元。其中,有4名业主自2010年10月中旬与物业签订服务合同后,从未缴纳过物业管理费用;另外5名业主则分别拖欠4至6年的物业费和水电费。由于这9名业主均不住在该小区内,物业公司多次催缴未果。2016年9月,华庭物业公司依法将9名业主起诉至海口秀英区人民法院。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9名业主均拒绝接收法院邮寄的诉讼文书,也不愿前往法院领取相关材料。秀英区法院在穷尽各种送达方式后,决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并在报纸上刊登了开庭公告。然而,9名被告仍未到庭,法院依法进行公开缺席审理,并当庭作出判决,支持华庭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要求瞿某、卢某、修某等9名业主,在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华庭物业公司支付截至2016年9月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相关滞纳金,共计480,716.6元。目前,判决书已制作完成并陆续送达给各方当事人。

律师说法:是否入住会影响物业费的缴纳?

物业费主要是用于小区的公共性服务,如公共设备和设施的运行、维修与保养,绿化管理、安保、保洁等。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入住,房屋是否空置,都应当缴纳相应的物业费用。因为小区的共有部分与每个业主的专有部分存在紧密联系,所有业主都从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与维护中受益。因此,物业费的缴纳义务是公平且普遍的,对所有业主而言是均等的。如果物业费缴纳义务因是否入住而有所区别,将破坏物业服务关系的稳定性和确定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若仅以未享受或无需接受相关服务为由进行抗辩,法院将不予支持。

以上是关于“房屋未入住是否可以不缴纳物业费”的案例介绍,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在司法实践中,若因物业费问题引发纠纷并需通过诉讼解决,建议事先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以便更好地理解法律程序,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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