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食堂用洗菜盆洗经期衣物,公司能否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基本案情:食堂员工用洗菜盆洗经期衣物,公司予以开除**
2016年5月,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接到员工举报,称2016年1月某日,食堂员工肖某使用公司食堂的洗菜盆清洗经期内衣裤。公司随后进行调查并确认了该事实,肖某也对此予以承认。公司表示,该事件在公司内部引发了严重负面影响,多名员工因此前往医院进行体检,数十名员工联名要求彻查此事并开除肖某。食堂因此连续十多天无法正常供餐,公司不得不临时为员工订餐以弥补影响。公司认为,肖某在食堂工作多年,理应知晓食品卫生的相关操作规范,其行为严重违背常理,影响恶劣,为避免更大事件发生,决定将其开除。
肖某不服公司的处理决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公司辩称,其开除肖某是依据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并已进行公告,认为肖某的行为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员工守则及相关劳动管理规定,属于严重违纪,因此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肖某则表示,自己并不清楚公司有关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公司也未对其进行相关培训。虽然他承认了使用洗菜盆清洗经期衣物的事实,并签署了检讨书,但他声称是在人事部工作人员的威逼利诱下才承认错误,并希望恢复工作。
**法院裁判:员工行为未被公司规章明确禁止,公司解除合同违法**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公司未能提供明确的规章制度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因此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裁决公司向肖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7万余元。公司不服仲裁结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其无需支付赔偿金及工资。经法院调解,公司最终同意支付肖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4万元。
**律师说法: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若未在规章制度中明确,单位无权单方解除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用人单位有权在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该条款的适用前提是,用人单位必须拥有合法、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规章制度。在本案中,肖某使用洗菜盆清洗经期衣物的行为虽有悖公序良俗,且对公司食堂的正常运营造成了严重影响,但公司并未在规章制度中对此类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因此,公司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缺乏制度依据,属于违法解除。
综上所述,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确保其行为有明确的规章制度作为支撑,否则即便行为违反社会公序良俗,也无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如需了解更多关于劳动法相关问题的解答,建议咨询专业劳动法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