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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男子离婚后电锯切分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合法分割?

婚姻家庭 2年前 (2024-03-18) 浏览 173

电影《心花路放》中,黄渤饰演的主人公在与妻子离婚后,用一把电锯将家中所有物品一分为二,象征性地与前妻彻底断绝关系。这一看似荒诞的情节,竟然在德国真实上演。近日,一名德国网友在购物网站上以极低的价格出售一批与前妻共同拥有的旧物,其中包括汽车、笔记本电脑和沙发等,但这些物品都被他切割成两半,只出售其中的一半。他表示,这样做只是为了彻底斩断与前妻的情感联系。

令人惊讶的是,这些被分割成两半的物品竟然在eBay上吸引了买家的关注。其中一款iPhone 5被竞拍了7次,最高出价为6欧元;MacBook Pro的出价则达到了8.27欧元。更“贴心”的是,该男子还上传了切割物品的视频,引发网友热议。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根据法律规定,若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则按照约定处理,但该约定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公平合理、不违反法律规定。若无约定,则按以下方式处理:

1.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因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
2. 对于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公司的股份,若协商不成或按市价分配有困难,法院可依据数量按比例进行分配;
3. 若一方在有限责任公司中拥有出资额,而另一方并非股东,按以下情形处理:
– 若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转让给另一方,且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则另一方可成为股东;
– 若双方就转让比例和价格达成一致,但过半数股东不同意,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则法院可对转让所得进行分割;
– 若过半数股东不同意且不愿以同等价格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另一方可成为股东;
4. 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若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5. 结婚前,父母为子女双方购置房屋的出资,一般视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双方;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

这一案例不仅引发了人们对婚姻与财产关系的思考,也再次提醒我们,夫妻财产分割应遵循法律程序,理性处理,而非采取极端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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