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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明代言保健品遭起诉,明星代言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债权债务 2年前 (2024-07-08) 浏览 290

中国网讯,2014年2月20日,冯某在百姓阳光大药房花费88.2元购买了一瓶汤臣倍健牌鱼油软胶囊。冯某称,他在购买时通过药房销售人员获得了一份产品宣传册,其中提到该产品适合血脂高、心脑血管健康有问题的中老年人,以及记忆力衰退、视力衰退及有老花趋势者等人群。由于冯某自述记忆力不佳、视力模糊,且该产品由姚明代言,因此他购买了该产品。然而,食用后其记忆力和视力并未改善,反而有所下降,认为产品宣传与实际效果不符,存在虚假宣传和欺骗消费者的行为,遂起诉百姓阳光大药房要求退还货款88.2元、赔偿500元,并要求姚明承担连带责任,赔偿精神损失费1分钱及取证费1万元。

在一审中,冯某提交了在广州、长春、哈尔滨等地购买该产品的发票及“宣传册”等材料,试图证明该产品在全国范围内销售,并且宣传内容一致。百姓阳光大药房则辩称,该“宣传册”上注明“仅供员工内部培训使用”,应视为内部资料,而非对外宣传材料,且未印制或发布过该内容,也未在“图册”中出现公司名称,因此不能认定其参与了虚假宣传。姚明方面表示,其确为汤臣倍健公司的形象代言人,但公司并未向其提供或展示类似宣传册,且其本人未参与印制,故无法证明其参与了百姓阳光大药房的虚假宣传行为。

一审法院认为,百姓阳光大药房在销售过程中未存在虚假宣传行为,且冯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消费者,理应仔细阅读产品说明。冯某称其未查看包装瓶上的功能介绍,仅因信任姚明而购买,与常理不符。此外,冯某虽自述产品无效果,但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身体因此受到损害。在百姓阳光大药房已同意退还货款的情况下,冯某未遭受实际经济损失,因此其要求赔偿500元的请求缺乏依据。法院一审判决百姓阳光大药房退还货款88.2元,驳回冯某其他诉讼请求。冯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中,法院指出,虚假宣传需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其存在,并且必须造成消费者实际损害。本案中,涉案保健品的包装瓶上所载功能介绍与《国产保健品批准证书》内容一致,未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冯某未能证明“宣传册”系由百姓阳光大药房提供,因此无法认定其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同时,姚明作为广告代言人,其承担连带责任的前提是广告或宣传构成虚假,并且对消费者造成损害。而本案中,百姓阳光大药房在销售过程中并无虚假宣传行为,冯某亦未因购买该产品而遭受实际损害。此外,冯某提供的“宣传册”中使用姚明形象未获得其授权,因此姚明不应对该宣传行为负责。

综上,法院认为冯某的上诉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书还强调,明星作为公众人物,代言产品时应谨慎行事,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明星代言是一种基于信任的消费行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值得肯定和鼓励。然而,诉讼应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打击虚假行为为目的,而非为了吸引关注而让明星“陪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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