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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如何追加子女抚养费?物价上涨、子女成长需增加抚养费的法律依据

婚姻家庭 3年前 (2023-06-03) 浏览 300

离婚后,若遇到物价上涨、子女上学、报班、患病等情况,是否可以要求对方增加抚养费?以下案例将为您解答。

案情:
罗某与白某于2009年6月生育一女。2010年6月,法院判决女儿由罗某抚养,白某每月支付抚养费350元。后因物价上涨,孩子的学习、生活和医疗费用增加,罗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白某每月增加抚养费至550元。白某则辩称自己为农民,无固定收入,还需赡养父母,经济能力有限,无法承担更高的抚养费用,因此不同意增加。

结果:
法院审理后认为,由于物价上涨,孩子的实际生活、教育和医疗支出已明显增加,原定的350元抚养费已难以维持其正常生活。因此,罗某要求增加抚养费的理由充分,法院予以支持。综合考虑白某的收入和生活状况,最终判决白某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

易轶律师讲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的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在离婚后,若在孩子成年前没有发生重大变故,一般情况下要求增加抚养费难以获得法院支持。但如果因物价上涨、子女上学、患病等原因,导致原抚养费标准无法满足孩子实际需求,可以依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向法院提出增加抚养费的请求。建议首先与对方协商,如协商无果,可依法向法院起诉。

需要注意的是,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况较为复杂,除了物价上涨外,还可能涉及一方收入显著增加、设立子女抚养基金等特殊情况。这些问题在处理过程中需谨慎对待。例如,虽然双方可能同意设立抚养基金,但如何监管、如何执行等细节,需提前明确约定,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因此,遇到此类特殊抚养费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方案合法、可行,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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