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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索要红包事件曝光,无效合同的六种法定情形解析

合同纠纷 3年前 (2023-06-10) 浏览 158

广州市民陈小姐近日曝光了一起救护车索要红包事件。她的父亲因病情严重被紧急送医,但在被抬上救护车后,一名医护人员竟向家属索要红包,声称不给钱就不送医。陈小姐通过手机拍摄的视频提供了现场证据,视频中该男子明确表示“我们也想让他赶快好起来”,以此作为索要红包的理由。

据陈小姐描述,这名索要红包的男子并未佩戴工牌,其白大褂上也未标注所属医院信息,因此她无法确认其真实身份。随后,记者联系了新海医院的相关工作人员,对方表示,该救护车并非医院所属,而是由救护车公司提供,在医院车辆不足时才会被调用,且与医院无任何利益关联。

记者进一步通过陈小姐提供的电话联系到当时救护车的调度人员李先生,但李先生拒绝透露更多细节。值得注意的是,事发当晚,该男子将之前索要的200元退回,但并未作出任何道歉,仅提醒家属不要到处传播此事。

关于无效合同的法定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
2.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无效;
4.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5.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6. 免责条款中若包含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对方财产损失的内容,该条款无效;
7. 格式条款中若存在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或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情形,该条款亦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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