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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后房产继承手续详解:如何顺利办理房屋过户?

房产纠纷 3年前 (2023-06-21) 浏览 192

张某的父亲曾有过一段婚姻,其第一任妻子于1934年去世,育有两子,其中一位已故,另一位尚在。之后,父亲与张某的母亲再婚,并育有张某及七位姐妹。目前,二老均已去世,遗留一处房产。母亲生前立有书面遗嘱,明确将该房产归张某所有,遗嘱至今保存完好。其他所有姐妹均表示同意,且父亲前妻的孩子也未提出异议,因此不存在继承纠纷。

张某现在面临的问题是如何将该房产顺利过户至自己名下,并完成房屋继承手续。以下是具体步骤:

1. **办理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首先,需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并取得死亡证明。若被继承人是在医院去世的,还需由医院出具相应的死亡证明。

2. **办理继承权公证**
房产继承可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方式。本案中,母亲已立有书面遗嘱,因此应选择遗嘱继承。
办理继承权公证时,需准备以下材料:
–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 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相关凭证;
– 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被继承人与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文件;
– 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 若为遗嘱继承,还需提供已公证的遗嘱原件。

3. **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在取得继承权公证文书后,张某可作为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过户。需提交的文件包括:
–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 身份证明(复印件);
– 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遗嘱公证书(原件);
–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通过以上步骤,张某即可依法将父母遗留的房产过户至自己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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