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房产纠纷 > 正文

为避税签阴阳合同的后果及法律风险解析

房产纠纷 3年前 (2023-06-25) 浏览 127

三年前,郭先生通过某中介公司购买了一套住房,为了节省税费,买卖双方约定以赠与方式完成过户,但实际上双方签订的是“阴阳合同”。三年后,郭先生打算出售该房屋,却发现由于是赠与房,卖方需支付的税费远高于实际交易成本。郭先生认为,中介公司在交易过程中未明确告知“阴阳合同”可能带来的后果,因此要求给予补偿。在市房屋经纪协会的调解下,中介公司最终一次性补偿郭先生2000元。

市房屋经纪协会指出,“阴阳合同”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签订两份内容不同的合同。其中,“阴合同”记录的是真实的交易价格,而“阳合同”则是用于向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交易中心提交的、价格较低的合同,以减少税费。根据实际需要,“阳合同”可能有不同的用途:一种是虚高价格的合同,用于向银行申请更多按揭贷款;另一种则是低价合同,用于过户登记。

2011年4月1日起施行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不得从事赚取差价或协助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如违反规定,将根据情节轻重,面临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甚至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

协会特别提醒购房者,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合同是重要的法律凭证,面对“阴阳合同”应谨慎对待,避免因贪图短期利益而造成长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

- END -
- 0人点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