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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16岁少女赶考途中被垃圾车碾轧身亡 肇事司机已被抓获

交通事故 3年前 (2023-06-25) 浏览 130

昨日清晨,郑州连云路发生一起令人痛心的交通事故。一名高二女生小圆(化名)在赶考途中不慎跌倒,随后被一辆正在右转的垃圾清运车碾轧,不幸身亡。事故发生后,肇事车辆未停留,直接驶离现场,只留下一地血迹和女孩尚未吃完的早餐。

据现场目击者张先生描述,事故发生在早上6点多,女孩在斑马线上小跑追赶公交车时突然摔倒,恰巧被右转的垃圾清运车撞上。事故发生后,有路人及时拨打110和120,但救护人员赶到现场时,女孩已无生命体征。女孩的母亲随后赶到,看到女儿的遗体后悲痛欲绝,哭诉道,小圆今年16岁,就读于郑州陇海路一中学,原本是要参加学校考试的,却因这场意外失去了生命。

事故现场附近的商店监控显示,事发前一辆公交车刚刚通过该路口,女孩在追赶公交车的过程中跌倒,随后被右转的垃圾清运车碾压。目前,肇事车辆和司机已被交巡警三大队找到,是否涉嫌肇事逃逸,尚需警方进一步调查。

根据我国刑法,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导致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的行为。该罪属于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其主体不仅包括交通运输部门的工作人员,也包括所有直接从事交通运输业务、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的人员,以及非交通运输人员。

刑法规定,若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导致重大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且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肇事后逃逸或存在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因逃逸导致被害人死亡的,则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交通肇事造成一人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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