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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店家拆除广告牌遗留螺丝钉扎伤,赔偿金额如何确定?

债权债务 3年前 (2023-06-25) 浏览 175

唐某在路过李某经营的毛衣店时,被已拆除的广告牌遗留的螺丝钉扎伤右脚,因赔偿问题未能协商一致,遂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近日,密云法院对此案进行调解,最终达成协议,李某赔偿唐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100元。

2007年8月17日中午,唐某因事务路过李某的毛衣店,不慎踩到已拆除广告牌所遗留的固定螺丝钉,导致右脚受伤。事故发生后,李某立即将唐某送往医院治疗,共花费医药费2000余元。随后,唐某私下与李某协商赔偿事宜,但因赔偿要求过高,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唐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5000元。

在庭审过程中,李某辩称,双方均存在一定的过错,且唐某的赔偿请求过高,因此不同意其诉讼请求。法院审理认为,李某在拆除广告牌时未彻底清理现场,遗留螺丝钉导致唐某受伤,其行为存在明显过错,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对于唐某主张的护理费,因其未能提供有效证据予以证明,法院不予支持;误工费则应根据其实际伤情及法律规定合理确定,不宜过高。

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同意赔偿唐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100元,案件得以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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