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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店家摘下的广告牌扎伤,如何确定侵权赔偿数额?

债权债务 1年前 (2023-06-25) 浏览 92

被店家摘下的广告牌扎伤

唐某在路过李某经营的毛衣店时,被已拆除的广告牌遗留的螺丝钉扎伤右脚,因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故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近日,密云法院调解该案,由李某赔偿王某各项经济损失3100元。

2007年8月17日中午,唐某因事路过李某所经营的毛衣店,不小心踩在已拆除的广告牌所遗留的固定螺丝钉上,右脚被扎伤。当即李某将其送往医院,花去医药费2000余元,唐某私下找到李某,商量赔偿一事,因要求过高,未能达成一致。唐某遂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承担责任,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5000元。

如何确定侵权赔偿数额

庭审中,李某辩称,双方都存在过错,但唐某的赔偿数额过高,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认为,侵害他人身体并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李某在拆除广告牌时应将固定用的螺丝钉拆除,由于李某的疏忽,未将螺丝钉一并拆除,导致行人的脚被扎伤,因李某的行为存在过错,故应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王某要求的护理费因其未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法院不予支持;对其要求的误工费应根据其伤情及其法律规定,不宜要求过高。

最终,在法庭的主持下,李某和王某达成调解协议:由李某赔偿王某各项经济损失3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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