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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创新政策:失地农民享城镇职工退休金保障

劳动纠纷 3年前 (2023-06-03) 浏览 285

“以前不敢想,我们农民也能和城镇职工一样拿到退休金。”在南昌县银三角管委会横岗村,69岁的失地农民万早生感慨道。横岗村作为南昌县城镇养老保险试点村之一,共有555名失地农民。截至目前,已有109人(男60岁以上、女55岁以上)开始领取每月794元的城镇职工退休金。这不仅为失地农民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也使他们有条件追求更高质量的生活。“我这把年纪了,也去过不少地方旅游,还坐上了飞机。”78岁的王春香笑着说。

在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失地农民成为许多地方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他们普遍面临生活困难和养老保障不足的双重压力。南昌县通过大胆探索,率先为失地农民提供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有效缓解了他们的后顾之忧。根据相关规定,若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理,政府只需投入3亿元即可解决所有问题;而若选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则需投入23亿元。两者之间的资金差距高达20亿元,这对政府财政提出了严峻考验,也体现了执政者的决策魄力。

“最重要的是让老百姓感受到实惠!”南昌县委书记郭毅表示。据记者了解,南昌县去年财政总收入为60.4亿元,而农民入保所需的一次性费用就高达12亿元。为此,南昌县明确表示,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将全面推开,并计划在2023年6月底前完成。

2012年4月,南昌县出台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率先在江西省启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按照政策,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失地农民,政府承担60%的费用,个人承担40%。对于16岁以上且连续缴纳15年养老保险的失地农民,可在达到退休年龄后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的退休金待遇。对于已年满60岁的失地农民,则只需补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用即可。目前,失地农民的范围已追溯至1997年7月,涉及总人数达5.8万人。

“南昌县的做法彻底打破了户籍的束缚。”南昌县社保局局长彭严明指出。为了尊重农民的意愿,对于经济条件有限、无法承担养老保险费用的失地农民,他们也可以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无需缴费,年满年龄后每月可领取410元养老金。

与此同时,南昌县也在积极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在小蓝经开区,记者遇到了47岁的塔田村村民吴建宏。他目前在鸿达投资有限公司工作多年,从最初的机器修理岗位逐步晋升为车间主任,月收入超过3000元。“公司优先招聘被征地农民,我们这些村民在这里找到了稳定的就业机会。”吴建宏说。

小蓝工业园鸣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吴建江也表示,厂内有200多名农民工,其中大多数为失地农民。“根据县里的政策,每招聘一名失地农民,企业前三年每年可获得3000元的用工补贴,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还负责用工对接,经常组织招聘会,极大缓解了我们的用工压力。”小蓝经济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所长詹国平补充道,目前开发区共有产业工人4.6万人,其中南昌县本地农民占比达40%。

此外,武阳中小企业创业园、南新滨江工业集中区等项目的建设,以及以乡镇工业园为辐射点的发散型工业圈,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失地农民前来就业,为他们提供了更多选择和机会。

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南昌县不仅注重基础设施建设,还致力于提升农民的生活质量。走进东新乡大洲村,数十栋6层楼房整齐排列,社区内设有商店、宣传栏等配套设施,生活便利。村民邓宸强家的120平方米三居室宽敞整洁,室内设施齐全。“现在住楼房比以前的平房方便多了,洗澡、用水、做饭都更安心,住在楼上也挺满意的。”邓宸强说。

值得注意的是,大洲村的社区与城市社区有所不同,每栋楼的一楼和二楼被规划为商铺,产权归集体所有。“这样既发展了村集体经济,也让村民每年都能获得分红。”东新乡副书记章金华介绍道。

一排排现代化社区的建成,离不开南昌县在政策上的创新与实践。自2011年起,南昌县在6个乡镇和开发区启动了14个新农村社区安置房建设项目。根据政策,这些安置房具备上市交易的条件,农民可根据自身需求办理商品房产权证,进一步提升其资产价值和生活质量。

“刚开始住楼房有些不习惯,尤其是老人,觉得爬楼累。”邓宸强坦言,但如今已逐渐适应了这种生活方式。随着安置房的逐步建成和政策的不断完善,南昌县正在为失地农民构建一个更加稳定、宜居的城镇生活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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