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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买回迁房引发纠纷,借名买房需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房产纠纷 3年前 (2023-06-26) 浏览 175

曾女士将回迁房出售给弟弟曾先生引发纠纷。曾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曾女士夫妇赔偿其经济损失。昨日,昌平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2003年8月8日,曾女士家因宅基地拆迁获得昌平某小区的安置房,此后该房屋一直由弟弟曾先生居住。曾先生称,姐姐曾女士早在2003年8月就以14.76万元的价格将该安置房出售给自己,并已支付部分房款。双方约定十年后(即2013年8月)办理过户手续。然而,2013年2月,曾女士家通过法院调解,将该安置房过户至其儿媳名下。随后,儿媳起诉曾先生,要求其腾退房屋。曾先生因此主张曾女士夫妇应赔偿其经济损失。

曾女士则辩称,她并未将房屋出售给弟弟,只是将房屋出租给他使用,当时支付的款项为租金,并非购房款。此外,房屋在2013年2月已通过法院调解过户至儿媳名下,因此不同意弟弟的诉讼请求。

目前,本案将择期宣判。

隐名买房需注意的问题

隐名买房实际上是一种借名买房行为,在现实生活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在决定借名买房前,应咨询专业律师,确认所购房产是否符合购买条件,是否存在借名合同无效或无法履行的风险。
2. 若借名购房合同可能有效,建议由专业房产律师协助起草相关协议,以保障双方权益。
3. 审查拟购房产是否需要特殊购房资格,确保自己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
4. 借名购房过程中,应重视书面证据的收集与保存,如借名买房协议、出资凭证、房产证等,以备将来可能的法律纠纷。
5.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不能为逃避税费而采取公证等非正式方式,这些方式不具有法律上的登记效力,无法替代正式的产权登记。
6. 借名买房对借名人和被借名人均存在一定法律风险,如无特殊必要,不建议采用此种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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