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出租车被收回,合同无制约条款致司机维权难
又到年底,出租车行业生意日渐红火。很多出租车司机盼望着最后两个月能多赚点,可承包合同未到期经常就被车主提前收回去了。记者调查发现,这已经是出租行业的秘密。
近日,山东德州有多位出租车司机反映,约定租期为一年的出租车没到期就被车主收回,本想趁年底多赚点的愿望成空。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在德州市区有2400多辆出租车,其中一半以上的驾驶员并不是车主。临近年底,他们都担心车主会将车辆收回。记者了解到,车主和租车者签订的合同中,对于提前收回车辆的责任界定多为制约租车者,对于车主则几乎没有提及。年底是出租车的生意旺季,每月赚的钱是以往的好几倍,很多车主到了年底就会收回车,就算租期还没到也没办法。这几乎成为行业公开的潜规则。
有司机师傅告诉记者,承租人和车主签订合同时,条款中都会有提前解除合同应如何对对方赔偿等内容,但往往责任对象是承租人,车主的责任几乎没提到,所以自然也就无法对其制约。
鑫大公律师事务所律师徐丽红认为,签订合同时必须要保证双方权利和义务对等,而这种合同显然侵犯了承租方的合法权益。虽然合同中未约定车主不履行合同应如何处罚,但却违反了公平的基本原则,所以承租人可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律师还建议市民在签订合同时尽量细化,将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反时应如何赔偿写进合同,以免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