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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怀疑妻子腹中胎儿非己子,起诉离婚并做亲子鉴定

婚姻家庭 3年前 (2023-07-04) 浏览 202

案情简介:2013年3月,男子徐某某与原告郭某某经人介绍相识,并于同年9月11日登记结婚。婚后两人育有一子徐某甲,出生于2014年1月24日。起初,夫妻感情尚可,但随后因被告无端猜疑,原告于2013年11月6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讼过程中,被告提出若胎儿与自己存在亲子关系,愿意承担亲子鉴定的费用。双方随后一同前往中国医科大学法医鉴定中心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于2013年12月27日出具,确认原、被告与胎儿之间具有生物学上的亲子关系。原告考虑到孩子的健康成长,遂撤回离婚诉讼。然而,双方感情未能修复,自2013年10月末开始分居生活至今。2014年11月7日,原告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婚生男孩由其抚养,被告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1000元至孩子年满18周岁,并要求被告承担分娩及亲子鉴定的相关费用共计14,804元。

法院判决:法院最终判决准予离婚,被告徐某某需支付原告郭某某亲子鉴定相关费用5,934元。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在婚前缺乏充分了解,婚后又因生活琐事频繁争吵、猜忌,自2013年10月起分居至今,经调解和好无效,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符合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关于亲子鉴定费用,法院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认定应由被告承担原告在鉴定过程中所产生的合理费用。

律师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若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而另一方无相反证据且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可推定请求方的主张成立。同样,若一方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另一方无相反证据且拒绝鉴定的,法院也可推定请求方的主张成立。因此,在本案中,被告虽提出亲子鉴定的意愿,但因鉴定结果证明其与胎儿存在亲子关系,故相关费用应由被告承担。以上是关于“男子怀疑妻子腹中胎儿非亲生,妻子起诉离婚并做亲子鉴定”的案情介绍,您是否已经了解?如需了解更多婚姻法律知识,欢迎咨询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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