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遇售楼处隐瞒楼层信息,知情权是否被侵犯?
最近我在看房,最终选定了一处期房。在售楼处咨询时,我询问是否有18楼的房源,售楼小姐告诉我只有D户型有27楼的房源,其他楼层均已售罄。当时无奈之下,我便购买了该户型。然而,在交完首付后,我在政府房产信息网上查询发现,该楼盘的房源并未全部售出,签约数量仅占总套数的10%左右,且18楼的房源一套都没有成交。我开始质疑,开发商是否侵犯了我的知情权?我是否有权要求换房,选择18楼的房源?
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确实负有告知义务,保障购房者的知情权是其基本责任。如果售楼处隐瞒了房源的真实情况,导致购房者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做出决策,这种行为显然有违诚信原则,可能构成对知情权的侵害。然而,如果开发商不同意换房,购房者通常无法单方面要求更换房源。
在当前的房地产市场环境下,类似情况并不少见。许多购房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引导购买了并不理想的房源,这种现象虽然令人遗憾,却是现实中的无奈选择。开发商“捂盘惜售”行为,不仅限制了购房者的选择权,也影响了市场的健康发展。
自2006年国务院九部委出台“国六条”政策以来,国家一直在努力遏制开发商的捂盘行为。然而,由于政策执行力度不足,缺乏明确的处罚细则,加之地方政府在房地产财政思维上的惯性,导致“捂盘惜售”现象依然屡禁不止。尽管住建部多次发布相关通知,但实际效果有限,往往只是“雷声大雨点小”,难以真正起到震慑作用。
因此,购房者在面对此类情况时,除了理性维权外,也需增强自身的信息获取能力,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陷入被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