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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延期交房购房人能否获赔百万?法院调解成功案例

房产纠纷 3年前 (2023-07-17) 浏览 127

2013年底至2014年上半年,蔡某等52名购房者与宿迁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开发商应于2014年8月30日前交付验收合格的房屋,若逾期未交房,需按总房款的日万分之十支付违约金。然而,受客观因素影响,截至约定交房日期,该批次房屋仍未通过验收,导致无法按时交付。为此,蔡某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

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开发商向蔡某等人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共计214万元。开发商对此判决不服,遂提起上诉。在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现开发商延期交房确实存在客观困难,遂首先与开发商沟通,促使其向购房户逐一赔礼道歉,争取购房户的理解与宽恕。同时,法官还逐一与购房户进行交流,耐心解释相关情况,帮助他们调整过高诉求,最终促使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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