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价环比首降 通州最抗跌 学区房受政策冲击
北京房价环比首降,日前,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与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联合发布的《2017年5月住房市场发展月度分析报告》显示,受政策调控影响,5月份热点城市房价上涨速度整体放缓。在“认房又认贷”、多校划片政策试点以及环京多个城市联合出台调控措施等因素作用下,北京房价出现环比首降,环京区域房价也出现明显下滑。然而,重庆、广州、青岛、成都、济南等城市房价环比涨幅依然较高。
具体来看,北京市各区5月份房价均出现下跌,其中西城区下跌8.43%,海淀区下跌7.45%,成为全市房价跌幅最大的两个区域。这一现象与入学政策的调整密切相关,强调实际居住需求以及多校划片政策的试行,对“学区房”价格形成较大冲击。相比之下,通州区表现较为抗跌,仅环比下跌0.01%,主要得益于其实施的双重限购政策,板块房价泡沫相对较低。
报告指出,5月份热点城市房价相对稳定,主要得益于政府对住房投资需求的严格管控。预计随着资金面进一步收紧,以及地方政府对跨区域住房投资的联合监管,多数城市的房价短期上涨势头将受到抑制。对于前期房价上涨过快、泡沫较大的城市如北京,短期内房价仍可能继续下跌,但房价上涨的压力依然存在。为此,报告建议,短期内热点城市应继续坚持限购、限贷等调控政策,以稳定市场预期。从长期来看,应通过推动城市群发展,逐步缓解大城市住房供需矛盾。
关于“买房后房价下跌能否退房”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 **合同无效情形下的退房**
若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且未经法律效力补正,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此外,若开发商存在严重不诚信行为,或土地手续不合法,购房者也可主张退房。但需注意,房价下跌本身并不能作为退房或要求降价的理由,因为这属于合同价格条款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2. **根本违约情形下的退房**
若开发商的根本违约行为导致购房者无法实现合同目的,购房者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房。
3. **面积误差情形下的退房**
若房屋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存在误差,且超过合理范围(一般以3%为参考标准),购房者可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要求退房。
4. **质量缺陷情形下的退房**
若房屋主体结构或地基基础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影响房屋安全,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但此类情况在实际中较为少见。
5. **规划设计变更情形下的退房**
若开发商在未书面通知购房者的情况下擅自更改规划或户型,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若开发商未及时通知,购房者可主张解除合同。
6. **延期交房情形下的退房**
开发商逾期交房是购房过程中较为常见的情形。根据合同约定,若逾期超过一定期限(如60日或90日),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
7. **逾期付款情形下的退房**
若购房者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付款,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购房者则无权要求退房。
8. **办证迟延情形下的退房**
若开发商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房产证,且在一年后仍未完成,购房者有权选择退房。
9. **按揭办理不能情形下的退房**
若因一方原因(如开发商或购房者)导致无法办理按揭,合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按揭无法办理,则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