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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后不迁户口怎么办?法院判决违约金7万元

房产纠纷 3年前 (2023-07-30) 浏览 143

刘先生从张先生处购买了一处房产,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张先生应在房屋所有权转移后将户口迁出。然而,张先生不仅未迁出户口,反而将新生儿落户于此。刘先生因此起诉张先生,要求其履行迁户义务并支付违约金。一审法院支持了刘先生的部分诉求,认定张先生构成违约,判决其支付10万元违约金,但因户口迁移属于公安机关的行政管理范畴,法院不受理相关迁户请求,驳回了刘先生的迁户主张。刘先生不服违约金金额,遂上诉至北京一中院。

北京一中院二审审理后认为,户口迁移属于行政管理事项,法院无权处理迁户纠纷,因此不支持刘先生要求张先生迁户的诉求。但根据合同约定,张先生应在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790天内,即2014年9月14日前将户籍迁出,其未迁出且将儿子落户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责任。法院对违约金进行了分段计算,酌情减少2014年9月14日前未迁户部分的违约金,最终确定为7万元;对于2014年9月14日之后的违约行为,法院结合刘先生的实际损失和张先生的过错,决定按每天80元的标准计算持续性违约金,直至户口迁出之日。

关于卖房后是否必须迁出户口的问题,根据户籍管理的基本原则,一套房屋原则上应只设立一个户口,但该户口内可以包含多名成员。在实际操作中,若房屋原户主拒绝迁出户口,将严重影响买方的户口迁入计划。虽然法院通常不受理户口迁移纠纷,公安机关也无权强制要求卖方迁出户口,但这并不意味着卖方可以随意处置户口问题。

现实中,卖方不迁户口往往会对买方产生不利影响,尤其在涉及子女入学等实际需求时,户口占用可能成为买方决策的重要因素。因此,多数买方会在合同中明确要求卖方迁出户口,并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对于卖方而言,若无法立即迁出户口,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处理:

1. 与买家协商,约定一定的过渡期,允许卖方在该期限内寻找新的户口接收地;
2. 协调亲朋好友,暂时将户口挂靠在他们名下,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3. 通过中介机构或人才市场等机构,将户口暂时托管,通常需支付一定费用和押金。

综上,买方无法强制卖方迁出户口,但通过合同约定和合理协商,可以有效规避相关风险。卖方在出售房屋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户口迁移方式,以保障交易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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