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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代驾发生事故,责任如何划分?全国首例代驾软件公司被判担责

交通事故 3年前 (2023-07-31) 浏览 166

2015年3月9日上午9点30分,浦东新区法院对一起新型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作出宣判,这是全国首例涉及代驾软件平台的交通事故责任案件。案件发生在一天晚上,陶老伯骑着电瓶车由西向东行驶至浦东周浦镇旗杆村葡萄路时,被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小轿车撞翻在地。经交警认定,该小轿车未让右侧车辆先行,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陶老伯因此住院16天半,花费医疗费用3.6万余元。经华东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他因事故导致左膝和踝关节活动受限,构成十级伤残,伤后及行内固定拆除术后需休息、营养和护理共计390天。

据调查,事发当晚,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员工潘先生在周浦镇旗杆村一家饭店用餐后,通过“e代驾”平台联系了代驾服务。该平台由亿心宜行公司运营,接单后将信息派给代驾司机赵先生。赵先生随后前往饭店,与潘先生签署代驾服务确认单,并驾驶潘先生的车辆离开,不久后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陶老伯向肇事司机赵先生索赔,赵先生则主张代驾属于职务行为,应由亿心宜行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亿心宜行公司则辩称,公司仅作为信息中介,由用户自行选择代驾人员,费用由用户与代驾司机直接结算,公司仅收取每单5至20元的信息服务费,赵先生并非公司员工,因此事故责任应由赵先生自行承担。不过,公司出于人道主义,已先行垫付了3.59万余元的医疗费用。

2014年10月,陶老伯将代驾司机赵先生、车主鲁能上海分公司以及平安财险上海分公司一并起诉至浦东法院,要求赔偿医药费等共计11.79万余元,并请求先由平安财险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不足部分由赵先生和鲁能上海分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鲁能上海分公司在此次事故中不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若事故责任在使用人一方,应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使用人承担。由于无证据表明鲁能上海分公司对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法院驳回了陶老伯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的请求。

关于赵先生与亿心宜行公司之间的责任划分,法院指出,赵先生与亿心宜行公司之间存在雇佣关系。首先,代驾服务协议是由潘先生与亿心宜行公司签订,赵先生作为代驾司机,是接受公司指令执行任务;其次,赵先生需通过公司考核,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穿着统一制服、佩戴胸卡,表明其在工作时间内接受公司管理;再次,赵先生的代驾费用由公司统一制定,其无议价权,仅以劳动获取报酬。这些特征符合雇佣关系的法律定义。

因此,法院认定赵先生在事故中属于执行职务行为,根据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陶老伯超出保险赔偿范围的损失,应由亿心宜行公司负责赔偿。

本案为“酒后代驾遇事故,责任由谁承担?”等问题提供了明确的法律解答。在实际生活中,酒后代驾纠纷形式多样,如无偿代驾的责任归属等,因此,若对相关责任认定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事务所,或寻求律师的帮助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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