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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大学生租房违约金怎么算?维权指南与法律解析

房产纠纷 3年前 (2023-08-01) 浏览 131

一、租房违约金引发纠纷如何维权
2015年刚毕业的大学生刘某在郑州找到工作,因办理居住证需要,与同学共同租住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屋。刘某通过某房产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2015年9月18日至2016年9月18日,付款方式为押一付三,月租金1500元。合同还规定,若逾期付款超过2日,需按欠费金额的30%每日加收滞纳金;若乙方提前退租,需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200%支付违约金。

在签订合同前,中介公司员工李某曾口头承诺,若租住不满一年,只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即可,中介会另找承租人。后来刘某因换工作需提前退租,与房东发生争议。房东认为该口头承诺无效,坚持以合同条款为准,要求刘某支付违约金。刘某在维权过程中应该如何处理?

二、租房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租房违约金是指除房租之外的额外赔偿,即在支付房租的同时,还需支付违约金,二者不能混为一谈。在房屋租赁关系中,若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视为违约。

如果租赁合同中已明确约定违约金,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支付。若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则应根据违约行为给另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还押金及多收的租金。

对于违约金的约定,若过高或过低,当事人有权请求调整。根据法律规定,若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的30%,可认为约定过高,违约方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在处理租房违约金问题时,双方应首先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三、关于租房违约金的相关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
–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约定违约金或损失赔偿计算方法。若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若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可请求适当减少。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仍应履行合同义务。
– 第一百一十六条:若合同中同时约定了违约金和定金,一方违约时,对方可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定金条款。

以上是关于租房违约金的相关法律内容。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邦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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