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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被盗未报案肇事 车主是否需承担连带责任?

交通事故 3年前 (2023-08-04) 浏览 123

案情简介:摩托车被盗未报案引发连带责任纠纷
2015年12月1日,何某在嘉禾县外出时,不慎丢失了自己的摩托车。他当时认为是倒霉,便未报案,直接购买了一辆新车。2016年1月,何某意外收到嘉禾县法院寄来的起诉状副本,起诉内容显示其摩托车曾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导致肖某夫妇受伤,现要求他与肇事者李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共计11万余元。
2016年10月17日晚,李某驾驶何某被盗的摩托车在嘉禾县珠泉镇撞伤了肖某夫妇,经鉴定,肖某构成九级伤残。随后,肖某夫妇将李某和何某诉至法院,要求两人连带赔偿损失。何某感到非常委屈,认为自己摩托车已丢失一年,由他人驾驶发生事故,不应由自己承担赔偿责任。为此,他向村委会等机构开具了摩托车被盗的证明,并提交至法院。

法院审理:未报案致责任认定困难,判决连带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何某在摩托车被盗后,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车辆被盗的事实。村委会和乡政府出具的证明不具备法律效力,法院对何某的被盗主张不予采信。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若投保义务人与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受害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法院一审判决何某与李某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连带赔偿肖某夫妇8万多元,超出部分由李某承担70%的赔偿责任,即2万6千余元。

律师说法:被盗车辆肇事,车主是否需承担连带责任?
车辆被盗后,应及时报警。
生活中,很多人在财物丢失后选择自认倒霉,认为报警麻烦,但这种做法可能带来更大的风险。报警不仅有助于警方破案,还能帮助追回财物,避免不法分子利用被盗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对于与机动车相关的事项,如车牌丢失、轻微事故等,也应第一时间报警。若怀疑车牌被盗,应及时报案以防被他人利用进行敲诈或违法活动;发生交通事故时,即使没有人员伤亡,若双方对责任存在争议,也应报警处理。
在本案中,何某作为车辆所有人,未为其摩托车投保交强险,根据法律规定,其需与侵权人李某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以上案例展示了摩托车被盗后未报案可能引发的连带责任问题。如遇到类似纠纷,建议尽早咨询交通法律专业人士,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减少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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