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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令下购房受阻如何维权?潘小姐因中介承诺遭索赔162万

房产纠纷 3年前 (2023-06-04) 浏览 142

限购令导致购房失败,因限购令违约又该如何处理?近日,一起因限购令引发的购房纠纷引发关注。来自浙江温州的潘小姐原本无法在上海买房,但一名售楼人员却向她承诺可以“帮忙搞定”,最终却导致她无法顺利过户,甚至被要求支付高额违约金。下面将详细讲述这一案例。

潘小姐因限购无法购房,中介承诺可解决

去年7月初,潘小姐通过朋友介绍,看中了位于浦东新区花木路的“四季雅苑”一套复合式公寓。她对小区的地段和配套设施较为满意,但考虑到自己是外地人,且在上海没有购房记录,她对是否能顺利购房心存疑虑。售楼处的销售人员王某向她保证,只要她没有在上海买过房,其他问题都可以“想办法解决”,并承诺可以协助补税,不涉及违法行为。

潘小姐起初半信半疑,但王某多次主动联系她,表示如果在一周内缴纳押金,总价1700万元的房子可以以1620万元成交。在王某的劝说下,潘小姐在一周内支付了50万元定金,并随后付清了486万元首付款,剩余部分由王某联系银行办理按揭。同时,王某还向她提供了办理纳税的联系人和银行卡号,让她支付4800元用于补税及手续费。

购房失败,申请退房反被索赔

然而,当潘小姐以为万事俱备,准备坐等过户时,却从朋友处得知,即使她已支付全部房款,也无法办理过户手续。购房希望落空的她随即向开发商申请退房,但没想到开发商不仅拒绝退还首付款,还要求她支付房屋总价10%的违约金,即162万元。

潘小姐对此感到非常不满,她表示,所有的问题都是对方销售人员提出的,自己只是按照他们的指示付款,如今不仅损失了4800元,还被认定为违约。她回忆称,最初接待她的王姓销售人员因生孩子离开,后续由华经理接手,华经理则表示,如果她要求退房,必须支付违约金。

记者暗访发现,仍有人声称可规避限购政策

记者随后暗访了“四季雅苑”售楼处,发现售楼处大门紧闭,现场冷清。一位工作人员萧小姐表示,只要购房者没有在上海买过房,其他问题都可以“想办法解决”,但当记者追问具体方法时,她仅含糊其辞地表示“我们有很多办法”。

在1月31日的再次探访中,接待人员以负责人已回家过年为由拒绝接受采访,并强调自己并不清楚相关情况,同时表示“我们这里从未说过类似的话”。

律师提醒:被限购者勿存侥幸心理

对此,上海市律协房地产委员会委员、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的张黔林律师指出,开发商或销售人员若承诺可以帮助购房者规避限购政策,属于误导和欺骗行为,可能导致购房者产生错误判断。如果能证明开发商存在过错,购房者就不应被视为违约。

张黔林律师还提到,在当前楼市限购政策下,一些人试图通过“擦边球”方式规避限制,甚至衍生出各种“办证”业务,帮助外地购房者办理虚假纳税证明等材料。这些行为不仅违反政策规定,也存在较大法律风险。

他提醒购房者,限购政策是国家为了调控房地产市场而设立的,被限购者不应心存侥幸,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购房,一旦被查实,不仅无法办理过户,还可能面临高额违约金甚至法律责任。

此外,记者查阅了2011年2月中旬上海房管部门发布的《关于本市贯彻执行住房限售等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对于因限购政策无法办理交易或过户的购房者,房地产企业及中介机构应配合其解除合同,不得以违约为由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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