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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逾期交房308天,业主维权获赔20万元

房产纠纷 2年前 (2023-10-01) 浏览 165

案例简介:程先生于2015年2月16日与北京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了该公司在密云开发的一处住宅楼盘。根据合同约定,开发商应于2015年12月31日将房屋交付使用。然而,由于楼盘建设进度严重滞后,开发商始终未能按期交房。程先生与其他数十位业主多次与开发商交涉,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最终,房屋实际交付日期拖延至2016年11月4日,逾期交房长达308天。面对如此漫长的逾期,开发商仅口头道歉,未提供任何实质性的赔偿。程先生依据合同中“逾期交房超过90天,业主有权退房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或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按日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的条款,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法院判决:开发商需赔偿逾期交房损失
法院认定,双方签订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合法有效。开发商逾期交房,依法应承担违约责任,向程先生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然而,双方在违约金的具体金额上存在分歧。法院在扣除合理延期时间后,最终判决开发商向程先生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20万元。

律师说法:依法维权是解决开发商逾期交房问题的关键
购买商品房是一项重大决策,购房人在签订合同前务必核实开发商的资质,尤其是“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中,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尤为重要,它们是房屋合法交易的保障,只有五证齐全,购房行为才具备法律效力。
许多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缺乏足够的法律意识,未认真查验开发商是否具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匆忙签订购房合同,这为后续纠纷埋下了隐患。部分业主因落户、入学或投资等需求急需房产证,但开发商迟迟未能办理,导致业主不得不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购房是人生中的重要事项,必须谨慎对待。一旦遭遇开发商违约行为,如逾期交房、不履行合同等,业主应积极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以上是对“开发商逾期交房你还会忍气吞声?合理延期之外开发商需赔钱”这一问题的解答。如您在购房过程中遇到问题,不知如何应对,欢迎咨询法邦网房产专业律师,获取专业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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