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商铺暗藏高压电缆,买房者能否解除合同?
案情简介:新买商铺暗藏10千伏高压电缆
2013年7月,徐女士向平阳县一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了位于平阳县鳌江镇的一间商铺,并支付了首付款25.2万元。2016年6月,徐女士收到该公司办理商品房交付通知,她满怀欣喜前往商铺进行“验收”,可踏入商铺大门时,却是有惊无喜。
迈入大门,脚下便是长两米宽一米左右的高压电缆沟,电缆沟虽然已用电缆井盖遮住大半,但仍可看到地下电缆沟内纵横交错的高压电缆,商铺套内面积总计不过15平方米,高压电缆沟的面积就占了近2.5平方米。事后徐女士找到房地产开发公司要求解除合同,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2016年9月,徐女士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双方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公司返还购房款25.2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
庭审中,该公司认为涉案商铺电缆沟盖板已用水泥浇平封闭,电缆井盖的设置不影响商铺正常使用。因此,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徐女士仍需支付剩余购房款。
法院审理:买房者要求解除合同获支持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房地产开发公司擅自用水泥浇平并封闭,据此认为不影响涉案商铺使用,缺乏依据。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未对商铺内存在电缆沟的特殊情况予以说明;且涉案商铺为期房,签订合同时原告徐女士无法现场勘查商铺内部情况,该电缆沟占商铺面积高达15.49%的比例,已明显影响到原告对商铺的经营使用。据此,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被告返还原告购房款25.2万元及利息损失。
律师说法:买房者能否解除合同
买房者可以解除购房合同的情形:
(一)购房合同无效。如果开发商的销售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就销售房屋,则购房合同无效,购房人无权退房。
(二)购房合同被依法撤销。对于购房人因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而订立的合同,或者开发商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手段使购房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购房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但购房人需要举证证明。
(三)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购房人所购房屋的套型如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的,购房人有权退房。
(四)面积误差。凡实际测量的与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有权退房。
(五)规划设计变更。开发商擅更规划设计,或者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开发商未能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购房人的,购房人有权退房。
(六)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主体结构指的是承重墙、梁、柱等,经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核验,确属主体结构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但一般的门窗、墙壁等方面存在的质量问题,除非双方有明确约定,否则,购房人无权据此退房。除了上述法定退房情况外,购房人还可以通过在购房合同,或其附件,或补充协议等书面形式中约定可以退房的其他情况。
本案中,涉案商铺内电缆沟为10千伏高压电缆,该电缆沟盖板属检修通道,用于日后电缆与设备检修,不得封闭。被告房地产开发公司擅自用水泥浇平并封闭,未对徐女士予以说明明显影响到原告对商铺的经营使用,故应当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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