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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房屋重要情况引纠纷 出租人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房产纠纷 2年前 (2023-10-14) 浏览 351

案情简介:隐瞒房屋重要情况引发纠纷

尹小姐通过中介公司寻找商铺出租,中介推荐了一处旺铺,并介绍了出租人为陈先生,随后促成尹小姐与陈先生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陈先生将其拥有的房屋出租给尹小姐用于商铺经营,并需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尹小姐支付了首月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中介费用,并接收了房屋。然而,之后无论她如何催促,陈先生始终拒绝配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尹小姐通过物业所在地的物管处了解到,陈先生实际上只是物业的承租人,且该物业仅限于住宅用途,无法办理营业执照。因此,尹小姐将中介公司和陈先生诉至法院,认为其提供了虚假信息,导致自己遭受经济损失,要求撤销合同并获得赔偿。

法院审理:合同被撤销,责任分担

在法庭上,尹小姐主张中介公司的置业顾问曾明确表示陈先生是商铺的业主,并且陈先生也口头承诺可以协助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然而,陈先生和中介公司均否认曾作出过此类承诺。法院经审理认为,陈先生隐瞒了房屋的真实性质和产权情况,构成欺诈;尹小姐在未核实房屋性质及产权等重大事项的情况下即签订合同,也存在一定过错。因此,法院判决双方各自承担因合同被撤销所产生的责任,并要求中介公司退还已收取的中介费用。

律师说法:出租人应承担的责任

在本案中,尽管各方对订约前的情况存在不同陈述,但从已签订的租赁合同内容来看,尹小姐承租房屋的目的是用于商业经营,而陈先生在合同中明确表示其拥有合法的出租权。由此可以认定,中介公司和出租方存在隐瞒房屋性质及产权情况的行为。房屋性质和产权属于租赁合同中的重大事项,中介作为居间人,有义务向委托人如实报告相关信息。部分中介公司为了吸纳房源,未严格核实业主身份及产权证明,仅凭业主口头陈述即对外放盘,甚至在促成交易过程中对承租人作出不实承诺或口头承诺。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若中介方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以上案例展示了因隐瞒房屋重要情况而引发的纠纷,也提醒出租人和中介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应尽到如实告知的义务。如遇到类似司法实践中的纠纷,建议事先咨询专业房产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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